杨司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1人被封为此官职,即华林杨司。由土族俗人担任,父子世袭。辖有百姓和土地。职掌总务。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1人被封为此官职,即华林杨司。由土族俗人担任,父子世袭。辖有百姓和土地。职掌总务。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佛教寺院名。约建于公元10—11世纪之交。在今青海西宁市城西,因依青唐水建寺,故名。宋天圣十年(1032),唃厮啰在青唐建立政权,崇尚佛教,大力扶助寺僧弘扬佛法,使之成为河湟吐蕃的宗教、文化中心。其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满洲源流考》作纳尔吉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女真野人首领可成哥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哥吉河等4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呼兰河支流纳尔吉河流域。《明实录》中又记永乐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
地名。又名宾巴,即达隆宗。在硕板多之南200余里,辖地自拉子起至鲁工拉大山根拉哩止。原属西藏所辖,委第巴2名管理。康熙五十八年(1719)清军进藏,其地喇嘛、第巴等人归附,承办粮差。清留驻官兵镇摄,并
春秋战国及秦时对今江苏、浙江、福建沿海和附近岛屿的越人部落称谓。有时亦作地域之称,如蒙文通《越史丛考》:“所谓‘外越’者,殆指、东海外之越地而言”。其名最早见于《越绝书》,该书《记吴地传》云:“娄门外
蒙古语音译,意为“班组”、“轮值”、“值勤”、“当番”。为准噶尔掌管喇嘛事务之机构,相当于清代喇嘛旗。17世纪后期至18世纪前期,噶尔丹、策妄阿拉布坦先后设有3集赛。噶尔丹策凌为了“兴黄教”、“安众生
古族名。清代对云南佤族的一种称谓。分布在“永昌、腾越内外境”。居山岭,种苦荞和杂粮为食,“不用牛耕,惟妇人用钁锄之”,因耕作粗放,产量不高,故狩猎采集在经济生活中仍占相当比重,虽有寨落,但迁徙无常。参
即“主儿勤”(620页)。
见“女古”(144页)。
见“吐豆发”(7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