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新
见“耶律朗”(1303页)。
见“耶律朗”(1303页)。
元朝宗王。又译满哥都。蒙古孛儿只斤氏。※窝阔台汗孙,※阔端子。定宗后海迷失称制三年(1251),与诸王共戴蒙哥即大汗位。宪宗二年(1252),以功受封其父西凉府以西地,侍祖母太宗皇后乞里吉忽帖尼以居。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成吉思汗二年(1201),为术赤招降。
见“俟吕邻部”(1690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
即“鄂尔布”(2049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喀鲁哈河源。东至哈勒占,西至达斡得额沁乌苏,南至哈坦乌苏,北至布尔噶苏台鄂博尔商达。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五十年(1711)土谢图汗察浑多尔济第四子车凌巴勒后裔以札萨克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轮流赠送”。一作尼玛杜兰。鄂伦春人分配生活用猎品的一种方式。因地区不同,以此方式所分的猎品稍有差异。居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黑龙江省呼玛县境内的,生活用皮张采用此法;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后金天命五年(1620),分其爵称之参将、游击为三等。天聪八年(1634),遵满洲旧俗,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以一、二等参将对等改称为一、二等扎兰章
回族农民义军将领马仲府第。在贵州省贞丰县城。清咸丰年间(1851—1861),回族农民起义军将领马仲(马斯俊)镇守贞丰州,将州府所在地改为元帅府。人称马为“马二元帅”故名。原有正厅3间,左右厢房各2间
清代蒙古官职名。也称参领,相当于满洲八旗的甲喇章京。有印务札兰与掌兵札兰之分,前者在印务处管理旗务,后者指挥监督旗的军务,督饬佐领办理地方事务。小旗设1名,大旗设2名,视每旗佐领之多寡而定。四等台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