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满洲源流考》改作索尔和绰河所,并说清代有索尔和绰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南10里入今牡丹江。
见“纳穆泰”(1270页)。
见“阿里钦部”(1224页)。
?—1900清代西藏第穆呼图克图九世。藏族。西藏工布地区黄教丹吉林寺住持,故又称丹吉林呼图克图。为出任西藏掌办商上事务之四大呼图克图之一。生于桑叶那拖。咸丰八年(1858),经金瓶掣签,确认为第穆活佛
彝语音译。意为土地出租者不供应种子,佃种者交纳粮食产量的1/3为地租。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属于实物地租活租,多实行于高山轮歇地,休耕期间不纳租。出租者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除按规定向领主缴
?—1172金世宗朝起义军领袖之一。女真族。纳合氏。西北路人。大定十二年(1172)四月,河东、河北等路大饥荒,金廷仅发“所在开仓赈恤”一纸空文诏书,无实际救荒措施。遂与各地人民起义抗金。利用当地有利
吐蕃在河陇占领区设置的官职。藏文写作“nang rje po”。其意解释不一。藏文直译为“内王”,故又有译为“内相”者;一说可能是“万户都护”或“州内万户长”。在敦煌藏文文献中多见任此职者。敦煌文献伯
见“狄后”(1104页)。
突厥汗国可汗。又作庵罗。阿史那氏。※佗钵可汗子。隋开皇元年(581),父临终遗言传位于其兄木杆可汗子大逻便。因大逻便母出身微贱,部内不服,而庵罗母尊,素为部众敬重。纷乱中,统领汗国东部地区的摄图声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