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地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奴隶主强迫家奴以人身殉葬为交租形式之一的土地。奴隶主把一部分土地分给其家奴耕种,除平时定期交租和无偿服役外,其主人死时,耕种这部分土地的人家,被迫必须出一人与主人殉葬,故名。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奴隶主强迫家奴以人身殉葬为交租形式之一的土地。奴隶主把一部分土地分给其家奴耕种,除平时定期交租和无偿服役外,其主人死时,耕种这部分土地的人家,被迫必须出一人与主人殉葬,故名。
①(?—1300)元朝官员。回回人。祖居西域,移居太原。世祖至元元年(1264),以中书译史从平章政事赛典赤经略川、陕。十一年(1274,一作十二年),署云南行省幕官,安抚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有功。十四年
见“滚很召”(2465页)。
1708—1729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又作刀金保。傣族。车里宣慰使※诏匾勐子。雍正二年(1724)父卒,清云贵总督鄂尔泰请准以其承袭。七年(1729),清廷以思茅等六版纳
县名。位于贵州东南部。唐代置梓姜县,隶奖州。宋为邛水县地,属思州。绍兴元年(1131),以黄平城名镇远州,始得名,非今县地。元置镇远沿边溪洞招讨使司,治所在今镇远镇。至元十八年(1281),改为镇远军
县名。其地居有苗、水、侗、瑶等族。隋以前与贵州独山县为夜郎之毋敛地。唐为环州属地。宋属融州,后置州。元降为县。旋复为州,属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洪武元年(1368),省州入思恩县。十七年(13
甘肃省方志,吴祯撰,清刘卓增订,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修,四十二年(1563)金台刘氏仕优堂重刻。正文共4卷,卷首1卷,卷1地理志,包括沿革、郡名、分野、形势、疆域、山川、城池、桥梁、里廓、古迹、
见“巴达哈伤”(414页)。
元朝大臣。又译作安普、俺普。唐兀人。杨琏真伽子。至元三十年(1293),任宣政院使,被荐为江浙行省左丞,旋以江南民怨其父杨琏真伽,被免江浙行省左丞之职。后仍以宣政院使兼会福院使。主管佛教事务达20年。
清代征战、禁卫军之一。遴选八旗满洲、蒙古兵丁之最精锐者组成。 (1)顺治元年(1644),八旗噶布什贤超哈分左右翼,编为两营,设“噶布什贤(前锋)噶喇衣(翼的)昂邦(总管)2人分统。十七年(1660)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赤招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