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母主
见“仁美”(315页)。
见“仁美”(315页)。
?—1741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又作敦罗卜旺布、敦多克奥木巴。※阿玉奇汗孙,※衮扎布之子。初随父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雍正十三年(1735),率军击败叔父车凌端多布后,于同年十月
参见“白玉”(594页)。
古地名。秦孝文王时,李冰为蜀守(前256—前250),为修治水利,“乃至湔氐”,从水上立祀三所。后设湔氐道。西汉时属蜀郡(治今四川成都)。为十三氐道之一。位于岷山以东岷江发源处,今为四川松潘地。秦汉县
即“刘渊”(859页)。
参见“萨图克·博格拉汗”(2015页)。
?—177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喀喇玛特系和卓。维吾尔族。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兄阿里和卓子。初隶准噶尔,被胁徙伊犁。乾隆二十年(1755)冬,霍集占叛清,欲强胁其归叶尔羌。不从,偕额
见“昆憨”(1409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即“贡萨”(993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借种”。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地耕种的称谓。借种的耕地一般只局限于旱地,很少借种水田。解放前大部分旱地虽然已从寨公有转化为个体长期占有和私有,再不能随便开种,但旱地的买卖与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