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1290—1364元代乌思藏著名学者,藏传佛教布鲁派(亦称夏鲁派)创始人。一作布敦,元代文献作卜思端。藏地方之夏卜麦人。幼年在当地出家,从噶举教派上师学法,取得成就,更兼学噶当教派、萨迦教派等显密教法
?—1674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伊尔根觉罗氏。世居呼纳赫鲁。顺治七年(1650),任工部理事官。改工部主事,累迁郎中。康熙六年(1667),擢副都御史。七年,授山西、陕西总督。任内,革耗羡、整驿递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玉树县通天河岸结古镇一带。为玉树较早部落之一。约形成于元末明初,至1949年共传承18代。清雍正时(1723—1735)分扎武、上、下扎武、扎武班石4部,前3者为百户部落,后者为独立
即“清会典”(2108页)。
巴塘地方残害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事件。英军侵入西藏,清政府为防其侵扰川边,遂筹开垦实边,练兵,以资抵御。光绪三十年(1904),令驻藏帮办大臣凤全由拉萨移驻察木多,经理川边。巴塘正、副土司及丁林寺喇嘛等所
?—1820清宗室、将领。镶蓝旗人。满族,姓爱新觉罗氏。乾隆三十年(1765),封二等辅国将军,赏戴花翎,乾清门行走。三十三年,率健锐营兵赴云南军营。三十四年,围攻西僰时受伤,授正白旗护军统领。三十七
?—1903清朝将领。字子约,满洲镶白旗人。古城驻防。以古城为回民起义者陷,全家被杀,遂投效文麟部清军,以智勇抗击,解西安及敦煌之围,赐号“坚勇巴图鲁”,充古城协领。西陲告宁,置屯田,修兵房。光绪十四
藏族部落名。为“羌日六部”之一。在西藏那曲县境内。“桑雄”藏语音译,意为“广阔平原”。下辖阿巴、托如、玛尔庸、苏尔巴、森巴、扎江、森巴达孜玛、甘丹、赛东9个小部落,故称“桑雄格尔雄古”即“桑雄九部”。
金代对上京护国林神的封号。简称嘉阴侯。大定二十五年(1185)敕封。遣使诣庙,以三献礼致祭。是后,遇月七日,由上京幕官1员行香,著为令。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召片领的随从。狩猎官,负责管理弓箭,兼收特别税。受召片领命参加议事庭会议,为议事庭组成人员。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