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马部
见“沙马宣抚司”(1130页)。
见“沙马宣抚司”(1130页)。
1762—1837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十三任堪布。藏族。生于博拉之加尕尔塘滩。7岁随芒埃比丘楚称嘉措学藏文和诵习经文。11岁从色拉洛桑却培出家。16岁从索南智华受沙弥戒。同年被确认为桑杰多吉之转世,于
?—1783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古北口提督布兰泰子。雍正十三年(1735),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历云南、浙江布政使。乾隆十四年(1749),署浙江巡抚。十五年,纠盐政之弊,条陈八事。十六
见“乞乞仲象”(123页)。
清朝诗人。字舜辑,号玉亭。安徽宣城(今宣城县)人。回族。幼年贫苦,随父就读古寺中。雍正五年(1727)为荐举,授贵州镇远知县,署印江县事。督管军务,惩办贪官豪绅,排解汉苗纠纷,安抚苗民,深得民心,升大
即“吉里迷”(681页)。
书名。明张雨编撰。12卷,嘉靖二十六年(1547)成书。明制,“巡按监察御史,每三年一次阅视各镇军马、器械,体察将官贤否,同画图具奏,并缴本查照施行”。是书即作者为巡按陕西监察御史时之作。卷首为作者引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蕃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1
见“移涅可汗”(2069页)。
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历史传留下来的一种基于原始宗教信仰的活动。过去当地群众相信用人头祭谷能获丰收,故每年二月春耕至七八月收获之前,发生各寨之间相互猎头祭谷的现象,结果造成相互间频繁的血族复仇。每年到
见“吉囊”(6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