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若真
清朝大臣。字黄石。山东胶州人。回族。其家本山东望族,本人赐进士出身。康熙八年(1669)己酉科五经异材特召考选之会魁。授翰林国史院中书舍人。历任江南安徽布政使、湖广右布政使司左参政。后调京任翰林秘书院侍讲,奉命纂修《太宗实录》,任国史院编修,加升一级。掌曹奏章、诰、敕撰文。又任典试入闱正主考、国史院庶吉士。善诗、词、书画,时人称为“三绝”。
清朝大臣。字黄石。山东胶州人。回族。其家本山东望族,本人赐进士出身。康熙八年(1669)己酉科五经异材特召考选之会魁。授翰林国史院中书舍人。历任江南安徽布政使、湖广右布政使司左参政。后调京任翰林秘书院侍讲,奉命纂修《太宗实录》,任国史院编修,加升一级。掌曹奏章、诰、敕撰文。又任典试入闱正主考、国史院庶吉士。善诗、词、书画,时人称为“三绝”。
明代广西田州(治今广西田阳县)土目。壮族。天顺元年(1457),杀田州知府岑鉴,据其地,冒袭知府职事,公开反明,自命敌国大将军,潜号太平王,张凤旗,鸣钲鼓,攻占向武州,兵袭南丹州,其势甚盛,地方州府莫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
见“萧仲恭”(1993页)。
参见“外八旗”(575页)。
1883—1968近代佛学大师。青海循化人。藏族。幼年在循化古雷寺出家,曾在甘肃拉卜楞寺、青海塔尔寺等处研习佛经,在西藏拉萨考取拉然巴格西学位。曾任十三世达赖喇嘛侍读,主持重刻拉萨版藏文大藏经。民国时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门巴语音译,亦作敦龙坎、敦龙庆,意为“送鬼”。旧时门巴族本教巫师之一。民主改革前流行于墨脱门巴族地区。由男性担任。承师传。无专门法衣法具。主事送鬼治病。作法时,在村外草坝上或河溪旁供酒肉、粮食及病人衣
?—1652清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天聪三年(1629),从征明,破敌于通州河边。六年(1632),从征察哈尔蒙古,破敌于兴安伊喀伦地方。崇德六年(1641),再征明,围锦州。次年,叙功授半个前程。顺
唐羁縻州名。故地在今陕西靖边县东。唐开元三年(715),附唐之吐谷浑部落徙至河套南朔方之地,因以置州。隶夏州都督府。
书名。清沈宗衍撰。上、下两卷。主体部分成于乾隆(1736—1795)末年,补纂部分成于道光(1821—1850)中期。史实取材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岳钟琪率军入藏驱准噶尔,沿途所记之手稿,岳因军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