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
1910—1966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原名李生萱。蒙古族。云南省腾冲县人。祖籍蒙古,元末徙居云南,遂落籍。青少年时在云南读书,1928年留学日本,参加中共东京支部组织的“社会主义学习小组”。“九一八”事
清代满族女诗人。号四焉主人。乾隆初闽浙总督喀尔吉善女孙,湖广总督定长女,宗室举人绵成母。早寡,以节赐旌,著有《竹屋诗钞》。
葬式之一。大致可分两种类型:西藏和川西北地区藏族人死停丧数日,由喇嘛择吉日将死者运至本部落天葬场。群鹰闻声即至,争相啄食,以食尽为吉。故亦称“鸟葬”。在蒙古族牧区则行“野葬”。将死者运至荒野。置放于地
清外札萨克旗。乾隆三十六年(1771)置。渥巴锡汗从子辅国公拜济瑚裔。初驻牧斋尔(今新疆托里和裕民县一带)。三十八年(1773)徙珠勒都斯(今焉耆西北)。设1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南路盟,归伊犁将军管
?—1652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博和罗特氏。世居扎鲁特地方。崇德三年(1638),从军征明,攻安肃县城,先登,因功授半个前程。六年(1641),败明枪栅步营。八年(1643),从征明山东,用云梯攻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
见“炒花”(1502页)。
即“泰赤乌”(1800页)。
见“宇文衍”(8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