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簸箕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惠水地区。一般在埋葬死者后不久举行。届时亲友参加。先用两根竹竿扎成人形,外罩衣服。用两袖端一簸箕,立在堂屋中间。由送葬时吹芦笙的原班人马吹芦笙、跳舞,请巫师念咒语。一人执假人走在前,另一人滚着簸箕随其后。走至村寨外三岔路口处,将簸箕毁掉,或拿回家。活动至此结束。此俗有向死者灵魂送粮食之意。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惠水地区。一般在埋葬死者后不久举行。届时亲友参加。先用两根竹竿扎成人形,外罩衣服。用两袖端一簸箕,立在堂屋中间。由送葬时吹芦笙的原班人马吹芦笙、跳舞,请巫师念咒语。一人执假人走在前,另一人滚着簸箕随其后。走至村寨外三岔路口处,将簸箕毁掉,或拿回家。活动至此结束。此俗有向死者灵魂送粮食之意。
辽代官制。又称北面部族官。为管理部族事务的官称,属北面官列。辽自太宗得燕云16州,境辖汉族突增,为适应需要,对境内各族采用“因俗而治”之策。其“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辽国官制,分
见“隆朵嘉措”(2137页)。
见“常衮”(2042页)。
?—576南北朝时期西突厥可汗。又作瑟帝米、伊室点密、常瑟波罗斯。阿史那氏。伊利可汗※阿史那土门弟。初统10大首领,兵10万,征西域。北周保定二年(562),攻哒,约天和二年(567)
河西回鹘驻牧于合罗川(今额济纳河)地区的一部。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
后凉灵帝吕纂年号。399—401年,凡3年。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1万多(1975年)。分布从卑南主山的南部到大武山以北的地区,包括环绕浊口溪、隘寮溪及大南溪上游山地,分属今屏东县的三地、雾台,高雄县的多纳及台东县的卑南、大南诸乡。据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
官名。唐乾元元年(758)改采访处置使置,掌考察州县官吏政绩,后兼理民事。多以节度使兼领,凡不设节度使者即以之为一道的行政长官。至宋代,其职掌并于转运使,或为武官升迁时兼带的虚衔。西夏建国时亦设此职,
土族第一代阿土司。本为蒙古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元为甘肃行省郎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于本地驻牧听调。其孙阿吉功升百户,始以阿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9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