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民族起源>火主

火主

萨满教神灵之一。亦称火神。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境内的鄂温克、鄂伦春族地区。鄂温克人尤崇敬火,认为主宰火的是神,它是一位蓬发老太太。每户的火主即他们的祖先,火主死掉这户就要绝根,故生火后不能让其熄灭,而有保存火种的习俗。平时吃饭、喝酒,皆先往火上洒一点饭和酒肉,说些祝福话,以取得神的“欢心”;新婚夫妇进入新居,先拜祖神,次拜火神,然后才拜父母;祭主管牲畜神“吉牙西”时,也需祭火神。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地区于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晚间专举行祭火仪式。还有触犯它遭到报应的传说,习惯上有种种禁忌:上山打猎对火不许乱动,连危害极大的山火也不去捕灭,认为这种火是它专门为烧魔鬼放的,若去捕灭,等于保护了魔鬼;无论男女老幼不能跨越火堆,对妇女要求尤严;不许往火上泼水使其熄灭,此习有的地区至20世纪60年代还存在。鄂伦春人的禁忌也很多:烤肉和煮肉不能用刀子捅火,不能往火上吐口水和倒赃水,外出狩猎做饭不烧蹦火星的木柴等,认为违犯了这些会触怒火神,就会打不到野兽。吃饭饮酒时也先让火神享用,吃前先举杯或碗向空中绕两圈,然后向火堆里扔点酒和饭菜。

猜你喜欢

  • 弥勒弥

    见“吉里迷”(681页)。

  • ?达犴

    即“驼鹿”。其名来源于其颈下鬃似“马缨”,蒙古语称马缨曰“��达犴”。详见“驼鹿”(1554页)。

  • 拜善

    水族节日。水语“拜”,意为“祭祀”,“善”,乃“大菩萨”、“神”。相传水族始有7个祖公,水族分别是7个祖公的后裔,故定期向祖公致祭。拜祭时有7个善组织参加。善实为一人形岩石,以为神祖,拜之。12年或6

  • 外喀尔喀

    见“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577页)。

  • 旅獒州都督府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乌拉揭国摩竭城(约位于今阿富汗格吉城地区)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 都定臣

    约1916—1937民国初四川彝族土司。又名阿郭日哈,小名都四四(系都龙光第四妻所生),俗名都小官。都龙光之子。少年即任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时逢军阀割据,战乱

  • 宜孙河

    河流名。又称伊逊河、伊苏河,俗称羊肠河。滦河支流。发源于西翁牛特旗西,虾蟆岭南麓,隔岭之西北有英金河及西拉木伦河。东南流百余里与书库里岭河会,又合拜布哈河,稍偏西南流,入滦河。清代迄今沿河一带,为蒙古

  • 括户

    指调查登记户口。一称籍户,或抄数户计。历代封建王朝皆以户籍定赋役。辽兴宗及道宗时一再括户。金代每三年登记户口一次,成为定制。元代大规模括户共有四次:蒙古灭金后,太宗六年至七年[乙未] (1234—12

  • 南夷书

    地方史书。明张洪(字宗海,江苏常熟人)撰。不分卷。永乐四年(1406),作者奉使缅甸至云南,参阅明朝统治云南以来之纪录,加以个人见闻,撮要成此书。所载为:元军入滇,赛典赤·瞻思丁开行省,梁王抗明,洪武

  • 贺赖

    见“贺兰部”(17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