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寻
见“花剌子模”(999页)。
见“花剌子模”(999页)。
见“乌力特”(331页)。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辖地范围仍旧,即今甘、青、川广大藏区。按明初建置例,设都指挥使2员、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员,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员,正三品。因地处边疆少数民
1850—1869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七代活佛。法名凯珠布丹桑(一译架伊兹蒲丹占)。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二十二世。一说生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藏族。拉萨附近的俗人米谷玛耳之子。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许保”(496页)。
土家族婚俗。亦称扁担亲、骨种等,即姑舅表亲。姑家之女先得由舅父家迎娶,舅父家不娶,方可嫁于外人。此俗源于原始的两合族外婚制,为血缘婚、亚血缘婚制残余。此类婚俗在苗、布依、侗、水等民族中也有遗存。仅名称
清代新疆伊犁携眷驻防兵。乾隆二十九年(1764)自盛京徙置。初有兵千名,眷属3275口。自立1昂吉、6佐领。后增至8佐领,分八旗。领队大臣1人、总管、副总管各1人。每佐领设佐领、骁骑校各1员、领催4员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后金天命五年(1620),分其爵称之参将、游击为三等。天聪八年(1634),遵满洲旧俗,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以一、二等参将对等改称为一、二等扎兰章
清代蒙古官职名。亦称管箭副章京或骁骑校。辅佐苏木章京处理本苏木内有关军事事项,如召集兵丁、押解犯人等。是低级官员,每苏木设1名,由旗札萨克从台吉或箭丁中选有能力者充任。
?—1035辽中期文学家。字速宁。契丹族。皇族仲父房之后。史载其举止庄重,笃行义,有明识。工诗,著有《述怀诗》等,今不传。圣宗朝入仕,统和年间,召摄御院通进。开泰三年(1014),稍迁乌古敌烈部都监,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叠州,在今甘肃迭部。宣德二年(1427),其族喇嘛喃哈亦失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钞、彩币表里。三年(1428),复来朝贡马,明廷依例赏赐。随同入贡之土官百户扎巴星吉等亦同等受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