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斯太
乌兹别克语音译,意为“商业繁荣区”。与维吾尔语“巴扎尔”相似而略有区别。前者主要指经常性商业网点,而后者是指定期贸易场所。乌兹别克人商业,主要是从事中亚运货到新疆,将一部分销售给新疆各族人民,一部分转卖给汉商,又将汉商货物贩运中亚。故其贸易一般都有定点经销,并设有货栈、客栈等设施。其运至新疆的货物,基本上都是在这样的“热斯太”上销售。
乌兹别克语音译,意为“商业繁荣区”。与维吾尔语“巴扎尔”相似而略有区别。前者主要指经常性商业网点,而后者是指定期贸易场所。乌兹别克人商业,主要是从事中亚运货到新疆,将一部分销售给新疆各族人民,一部分转卖给汉商,又将汉商货物贩运中亚。故其贸易一般都有定点经销,并设有货栈、客栈等设施。其运至新疆的货物,基本上都是在这样的“热斯太”上销售。
见“花婆”(997页)。
见“萧惠”(1991页)。
我国台湾省高山族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包括20余种语言,现在尚使用的有13种,使用人口约30万。高山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高山族语言分为3个语组:(1)泰耶尔语组,分布在北部山地,南投、
呼和浩特十五大寺庙之一。亦称舍利(力)图召。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旧城石头巷。明万历间(1573—1620)蒙古土默特部首领僧格始建。该寺第一世活佛希迪图噶卜楚曾将藏文《般若经》译成蒙文,甚受第三世达赖喇
金代以八十为陌(一百)的用钱法。大定二十年(1180),金修建上京内所,购买民间物资,经常不立即付钱,付钱时也以八十当一百。民间称此不足一百而当一百的“省陌钱”为“短钱”。官府用钱则足百,称为“长钱”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设置之朵儿必河卫均作都尔弼卫。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东部阴山北麓草原地带。明为大同边外地,嘉靖中(1522—1566)入蒙古西土默特。清乾隆后为宁远厅地,光绪二十九年(1903),析科布尔巡司置厅。民国初改县。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广西右江流域建立的革命军队。全名“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1929年秋,由中国共产党人掌握的桂军警备第四大队和教导总队共1千余人,从南宁开赴右江流域,与当地壮族人民,特别是与壮族
古族名。巴人的一支,或称※板楯蛮。秦时称“賨夷”。每人纳赋钱40谓之“賨钱”,以布代钱纳赋谓之“賨布”。其人称“赋”,为“賨”,因此得名。亦作“賨民”、“白虎复夷”。以宕渠(今四川渠县东北)为中心建国
契丹中央官署名。专理国舅(后族)诸帐事务的机构。属北面诸帐官。《契丹国志·族姓原始》称:“番法,王族惟以后族通婚。”后族在契丹统治集团中具特殊重要地位。《辽史·外戚表》载:“辽史耶律、萧氏十居八九,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