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田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见“扎也”(190页)。
见“异密”(932页)。
1791—1858清代藏族学者。夏河附近孜雄措干地方(今属甘南藏族自治州)人。5岁于拉卜楞寺出家为僧。曾任拉卜楞寺第四十一任法台。大部时间隐居山林修行或为人念经为生。著有《牦牛、绵羊、山羊和猪的故事》
1523—?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蒙文史籍作拜桑固尔(朗)台吉、巴雅斯呼朗诺颜,汉文史籍简译作狼台吉。孛儿只斤氏。※吉囊次子,※吉能弟。领扣克特锡包沁和乌喇特图伯特两部,为鄂尔多斯右翼中旗的始祖
明代蒙古朵颜卫首领。亦译作董狐狸。成吉思汗部将,※者勒篾(折里麦、济拉玛)后裔,朵颜卫都督※花当曾孙,※革兰台第五子。受明封指挥佥事。居哈剌兀素(在今辽宁大凌河上游建昌附近)。嘉靖二十七年(1548)
?—1680或1681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乌札拉氏。顺治二年(1645),随破西平县,驻西安,叙功授云骑尉世职。寻晋世职至佐领、三等轻车都尉。十五年(1658),从军取贵阳。十六年,郑成功入攻江宁
见“勋旧佐领”(1650页)。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生活能维持自给的人家的称谓。即中等阶层。大多自种自食,不用靠借债或帮工维持生活,个别还收有养子。西盟佤族地区虽早已产生贫富分化,但迄至解放前夕仍不十分突出,故这一阶层
1704—1787或(1708—1788) 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学者、青海佑宁寺(即郭隆寺)第三世松巴活佛。“松巴”一名有二解:一说松巴二世松巴达曲绛措生于松巴村,故名;又说系藏族十八族系中之一支。
东汉碑刻。永元三年(91)立。高1.48米,宽70厘米,上阴刻隶书五行。内容记述是年司马任尚等将兵败北匈奴于金微山(今阿勒泰山)事。是研究汉匈关系的重要历史文物。碑现存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