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苗
明清时期对居住苗疆偏僻地区社会发展较后进的苗民的泛称。生苗系与熟苗相对而言。凡居地远离府县,不输租服役,不著户籍,自相统领,不通汉语,常居人迹罕至地势险峻之区域者,皆被称为生苗。主要分布在腊尔山、雷公山等湘西及黔东南山区。
明清时期对居住苗疆偏僻地区社会发展较后进的苗民的泛称。生苗系与熟苗相对而言。凡居地远离府县,不输租服役,不著户籍,自相统领,不通汉语,常居人迹罕至地势险峻之区域者,皆被称为生苗。主要分布在腊尔山、雷公山等湘西及黔东南山区。
古碑刻。北宋李彦弼(奉议郎权通判桂州)撰文。刻于政和五年(1115)。碑高3.66米,宽4米。正文真书,左行竖刻,字径8.3厘米,计1820字。内容首述邕州所处的重要地位及形势、物产、民风等,次述建置
契丹军名。“属珊”,一说为契丹语。《辽史·国语解》称:“属珊,应天皇后从太祖征讨,所俘人口有技艺者置之帐下,名属珊,盖比珊瑚之宝。”为皇后私甲,供其役使和调遣。拥兵20万,皆选自精锐,番汉人皆有,置“
由长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随着宗法制的完善而确立。其目的在于解决统治阶级家族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分配,避免相互残杀和纷争。商、周两朝宗法之要义即区别嫡庶和长幼。皇后或元配夫
?—1840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姓那拉氏。嘉庆十二年(1807),由举人补国子监助教。历官主事、员外郎、郎中等。道光二年(1822),以刑部司员任内疏防,致候审在押犯自尽,降级留任。四年,以扑救造
见“郁成”(1350页)。
即“妣吉”(1260页)。
?—1652清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姓纳喇氏。世居叶赫,叶赫部长※金台什同族。叶赫部败亡后,来归,隶三贝勒莽古尔泰。后金天聪元年(1627),改隶敖汉部长索诺木杜棱。九年(1635),首于法司,言莽古
亦称上等司。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一等级。包括中书、枢密。用50两银司印。
?—1165金官员。会宁府(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海姑寨人。女真族。完颜氏。年13,选充女真字学生。补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女真吏,再习小字兼学契丹字。业成充尚书省令史。天德(1149—1153)初,任
见“康济鼐”(21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