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法河卫,并说清代法河有二:一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660余里入松花江;一在吉林城南400余里入辉发河。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法河卫,并说清代法河有二:一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660余里入松花江;一在吉林城南400余里入辉发河。
见“仁裕”(315页)。
1811—1900清末书画家。字含三,别号金波。安徽省太和县城关人。回族。幼家贫,与举业无缘,遂自力专攻书画,勤奋自成。善写花卉,尤工竹石。其画作熔传统、生活、民间绘画之技法为一体,创为新格,笔法质朴
见“元俟折部”(239页)。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名杨。天聪五年(1631),从皇太极征明大凌河,继随征锦州,与弟土墨特冲入敌阵,直抵其步营。又同布哈率两固山兵攻锦州,败明追兵,获人畜以归,优授游击世职。九年(1635),赐
金将领。亦作突葛速。女真族。完颜氏。拿罕塞人。初从完颜宗望攻平州,下应州。继随完颜宗翰攻宋,以8谋克兵破石岭关屯兵数万,至太原,复祁县,取文水,屯汾州境,屡败宋援军。从完颜银术可留军经略太原。败宋制置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沙俄继《陆路通商章程》取得通商及免税特权后,又提出在张家口设立领事馆,开设行栈的无理要求,企图把张家口变成沙俄对中国内蒙古进行政治、经济侵略的据点。遭清廷拒绝,经过两年多的争执,除坚持张家口不设领事馆
约1300—1348元代诗人、书画家。又作萨都拉,字天锡,号直斋。“萨都剌”,系阿拉伯语音译,即“安拉赐福”之意。回回人。先世大食(今阿拉伯)人。祖父萨拉布哈与父阿鲁赤于13世纪随蒙古军东来,镇守云、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三世”(643页)。
晋代匈奴官号。为16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独鹿王之下,左右安乐王之上。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子弟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