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第一代土司。蒙古人,一说藏族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封为百户。二十三年(1390),调锦衣卫前所镇抚。子孙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400余人
珞巴族爱国抗英事迹之一。英国吞并阿萨姆地区后,随即向我国珞瑜地区扩张。清光绪二十年(1894)一月,英军从萨地亚出发,进入达布木克村,巴达姆人凭借有利地形,使用弓箭,消灭英军,接着又伪装成英军运输队,
约1584—1670明清之际伊斯兰教学者。经师。又名时中,字君时,号寒山叟。江苏长洲(今苏州)人。回族。自幼研习伊斯兰教经典。曾受教于陕西临潼经师张少山。结业后,在江苏扬州、苏州等地执教讲学。明崇祯四
古地名。故址为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南10余华里处之大民屯古城(一作梅里斯)。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乃颜联络东路诸王哈丹等发动叛乱,次年,元将玉速帖木儿进军追讨至此。
藏语音译,意“支差者住房”。旧时西藏※三大领主连同※差地一起分予※差巴居住的房屋。差巴对该房屋只有使用权。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松潘卫,在今四川松潘境。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明廷在其地置包藏先结簇长官司,秩正七品。参见“包藏先结族长官司”(588页)。
辽代契丹族创制的文字。有大字、小字两种。辽太祖神册五年(920),创契丹大字。其后,太祖弟耶律迭剌为更适合契丹语单词多音节和用粘着词尾表示语法关系的语言特点,又创拼音式契丹小字。两种文字的字形结构均仿
即“斛律”(2084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见“林丹汗”(12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