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丑氏
参见“雪山党项”(2036页)。
参见“雪山党项”(2036页)。
见“清佳努”(2109页)。
亦称“栈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亭目授与住在交通线上的农民耕种,收获归耕者所有,不用缴纳粮赋,也不用服劳役,只需接待过往的亭目
金大臣。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猛安人。女真族。乌林答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累官补尚书省令史,历任汝州、沁州刺史,北京、临潢按察副使,迁蒲与路节度使。未几,以罪解职,降德昌军节度副使。崇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齐努温卫。正统八年(1443)四月设,因兀者卫指挥使娄得“析居成讨温”,由弗提卫都督察阿奴等奏保,升该卫都指挥佥事。娄得为都督剌塔弟,与弗提卫都督关系较密,亦效忠明朝
古城名。故址在今青海黄河南岸贵德县南。古西羌之地。东晋末年,吐谷浑王阿柴(才)建。十六国时,后凉吕光得其地置郡,治所在浇河城。寻为南凉秃发乌孤所取。后复入吐谷浑。南朝宋少帝景平元年(423),拜阿柴为
古地名。又作卑沙城、奢卑城,亦省称沙城。高句骊国筑。故址今皆认为即今辽宁省金县东大赫(黑)山(亦称大和尚山)古城;旧仍有二说:或依《辽史》说在今辽宁海城县(即海州);或说在复州(今辽宁复县)境。城以石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同一男性祖先血缘集团的称谓。又作“姑”。珞巴语音译,“尼”意为“人”,“隆”意为“分支”、“一群”。此既可指氏族,与※纽卜通用,也可指其中的分支,即小于禁婚范围、基于若干大家族
唐代吐蕃松赞干布王妃。又作尺尊公主。名贝莫萨。又作拉吉赤尊。尼婆罗(今尼泊尔)人,故又称尼婆罗妃。尼婆罗王约塞果恰之女。唐贞观十三年(639),与松赞干布联姻。增强了吐蕃与尼婆罗的和好关系。曾将不动金
解放前京族的一种社会组织。由村内名望高的长者组成。负责推选※翁村(村长),处理“翁村”遗留事务。拥有一定经济实权,可对部分公田山林行使支配权。参见“翁村”(1895页)。
见“热西丁”(18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