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语音译。意为租佃双方各出一半种子,收获粮食平分。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的一种剥削制度。多实行于半山区好地和水田,为实物地租活租之一种。出租者为黑彝、富裕曲伙(曲诺),承
即“夷俗记”(760页)。
土族他称。蒙古族对土族的称谓。参见“土族”(63页)。
清代八旗组织的基本单位。汉译佐领或佐。系满语音译,意为“大箭”。原为满族先民从事狩猎和军事行动的一种组织形式。凡行师、出猎,参加者按所属族别或村寨行进,每10人组成一个小集体,是为牛录。每人各出箭1枝
见“兀慎打儿罕剌布台吉”(113页)。
位于内蒙古赤峰市郊区三眼井,1982年发现于元宝山区宁家营子沙子梁。为小型砖室墓,方形券顶。墓内四壁及穹庐形券顶之上布满彩绘,以黑线勾画轮廓,平涂着色彩。券顶白灰壁面,绘满荷花、牡丹花等。正壁彩绘男女
旧时白族农村对农田和庄稼的守护措施。白语称“捂赕”。主要流行于大理喜洲一带。白族农村最初由同姓家族聚居于一起,并耕种周围土地,每户耕地多少不等,或自有,或佃种,但各村界线分明。自栽秧时起为保护本村的水
明代女真叶赫部始祖。明宣德年间(1426—1435)人。蒙古族,土默特氏(一说即塔里木卫第一任指挥使※打叶)。宣德间,随阿鲁台部东移,进入塔里木卫忽剌温张地(今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碱场),改姓纳喇,遂
见“施州蛮”(1716页)。
即“掩※㴲水”(20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