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茂
东汉末武都地区氐王。居河池(治今甘肃徽县西银杏镇),拥氐众万余人。持险自雄,拒附曹操。建安二十年(215),河池为曹操军所破,被杀。
东汉末武都地区氐王。居河池(治今甘肃徽县西银杏镇),拥氐众万余人。持险自雄,拒附曹操。建安二十年(215),河池为曹操军所破,被杀。
金代中期契丹起义军将领。契丹族。义军领袖※移刺窝斡弟。海陵王正隆六年(1161)五月,为反抗金朝统治者在契丹地区大肆征兵,随兄起义,十二月,拥兄称帝,建元“天正”,自任六院司大王。次年六月,与金右副元
1721—1791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亦作阿旺楚臣,全称噶勒丹锡哷图萨玛第巴克什。生于甘南卓尼察多地方。于擦多寺出家,成年后,入色拉寺麦扎仓学闻佛法。博学多识,由“翁则”晋“堪囊”学位。乾隆二十八年
书名。清席裕福撰。6卷。六通,指《续通典》,《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清通典》、《清通志》、《清文献通考》。作者取浙江文澜阁所藏乾隆抄本及吴门程氏家藏精抄本,互相比勘,其异同,对此
见“鬼方”(1703页)。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中之首府,号上京。领龙、湖、渤三州。治所在龙州,故址即渤海王城忽汗城所在的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东京城。辖境属肃慎故地,约有今镜泊湖附近至牡丹江市一带地。所辖龙州产绸,是渤海著名
见“毛里孩王”(360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原系希布察克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四十三年(1778),首领楚玛克以效忠清廷,获六品顶戴蓝翎。在叶尔羌城(今新疆莎车)西南亮噶尔卡伦外游牧,通英吉沙尔城(
见“苻生”(1340页)。
元朝掌管医药事务的官署。掌修治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治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正三品。至元七年(1270)始置提举2员。后定置司卿4员,少卿、司丞各2员,经历、知事、照磨各1员。至元二十九年(1292)
晋代匈奴独孤部首领。※刘库仁次子(一作第三子),北魏宣穆皇后之兄。初随父附前秦。机警有谋略,佐父理政。察觉从兄刘显心怀异志,图谋不轨,劝父早除之,未被采纳。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年(385),父果被显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