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田
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司衙门中头目之一。因其职司而得名。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官庄,巡视田间,督促和组织田丁耕作,兴修水利,修渠筑坝,引水灌溉;帮助土官催收谷租;并督促田丁按期给土官缴纳薪柴等。由家奴或田丁中升任,人身仍隶属于土司,领田自耕自给,可免服役,在田丁或家奴中具有一定权势。
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司衙门中头目之一。因其职司而得名。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官庄,巡视田间,督促和组织田丁耕作,兴修水利,修渠筑坝,引水灌溉;帮助土官催收谷租;并督促田丁按期给土官缴纳薪柴等。由家奴或田丁中升任,人身仍隶属于土司,领田自耕自给,可免服役,在田丁或家奴中具有一定权势。
清宗室。字良辅,又字癯仙。满族。爱新觉罗氏。多罗贝勒弘明之子。袭辅国将军。著有《延芬室集》。诗体秀逸,书法遒劲,颇有晋人之风。不履仕途,酷爱书籍,遇奇书异籍,必购之而归,虽典衣绝食不顾。
传说中的古代拉祜族女头人。相传部分拉祜族居于云南大理洗麻塘沤麻,洗麻之所,自种火麻,自织麻布,主要以狩猎为主。一次,她命男人们去撵山打猎,射中一头马鹿,马鹿带箭而逃,众人紧追不舍,追至临沧,见其地土肥
①见“耶律仁先”(1307页)。 ②见“萧奉先”(1995页)。
见“李满住”(1043页)。
土族汪土司始祖。本为蒙古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汪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壮丁归附明朝,以功授指挥佥事,调宁波副千户守御。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500余人。附汪土司世系(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子班珠尔率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固山贝子,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
藏语音译。义译为“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的※“堆穷”相似,是头人或大※“差巴”的附属户。地位低于一般差巴。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领主或大差巴给予一小块“
金朝将领。亦名蒲速越。渤海族遗裔。※大㚖之子。金海陵王(1149—1161年在位)时,官右骁骑副都指挥使。金世宗时,以大臣子,累官登州刺史,袭猛安。因伐宋有功,大定三年(1163),迁嵩
清代八旗都统衙门掌理官兵俸饷的办事机构。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各以骁骑参领1人、章京2人、骁骑校每甲喇1人(即满、汉每旗5人,蒙古每旗2人)组成,专司其事及红白赏恤。各房所造的俸饷册籍,先期咨送户部,
参见“江达”(8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