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差
藏语音译。意为商业税。指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派官员或包税人,在各季节性农牧交换的商业集会地点,向参加交换的农、牧民商人等征收的交易税。一般以交易品总额的大约十分之一计征。西藏民主改革后已废除。且对农牧交换一直未征税,对个体商户亦免征或只征轻微商业税。
藏语音译。意为商业税。指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派官员或包税人,在各季节性农牧交换的商业集会地点,向参加交换的农、牧民商人等征收的交易税。一般以交易品总额的大约十分之一计征。西藏民主改革后已废除。且对农牧交换一直未征税,对个体商户亦免征或只征轻微商业税。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二年(1369),以元会溪、施溶等处长官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南永顺县东南。清兴,以知州田茂年归附,因其制,令仍袭旧职。雍正五年(1727),因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知州田永
乃蛮部部长※亦难察之哈敦(意为后妃)。又译哈儿八真、菊儿八速。夫死,一度执掌部事,“法度严峻”(《元朝秘史》第189节),为众所服。后归政于亦难察前妻子※太阳罕,并依俗续为太阳罕之哈敦。自恃乃蛮部势盛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见“宰赛”(1949页)。
明清时期对仫佬族的称谓。见“木佬”(253页)、“仫佬族”(573页)。
1755—1796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字瑶林。大学士傅恒之子,清高宗孝贤皇后之侄。乾隆三十五年(1770),由三等侍卫擢头等。后授户部右侍郎、镶黄旗满洲副都统。三十八年(1773),从定西
见“把林台吉”(1062页)。
见“麻达”(2097页)。
1889—1971民国时期新疆官僚。又译尧乐巴斯或尧老博士。原名马穆提吾受,字景福。维吾尔族(一说为汉维混血)。新疆巴楚县人。幼时随姐流落北京,精通汉语。后被哈密王沙木胡苏特带回新疆,担任王府翻译、镇
碑铭。清圣祖玄烨为平定准噶尔军侵藏,振兴黄教,撰文记述所采措施及全部经过。康熙六十年(1721)立,以满、汉、蒙、藏四体文字勒石,立碑于拉萨布达拉宫前,建亭护之,后移至布达拉宫后山公园内。汉文全文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