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巴
见“最玛”(2221页)。
见“最玛”(2221页)。
见“咬里卫”(1645页)。
藏语音译,意“有生有死”,西藏牧区牲畜租赁形式之一。其中以牦牛租赁者,又称“协”。与“结美其美”对称。其特点是“租赁关系不限于封建领主与牧奴之间,大都为出租、承租双方自愿,均以实有牲畜为基数,遇灾害死
蒙文史籍作“额齐格喇嘛”,见“阿兴喇嘛”(1222页)。
达斡尔族古簧管乐器,见“觱篥”(2547页)。
见“鸢鞮”(1379页)。
元代驿站的管理条例。世祖中统五年(1264)八月改年号至元,颁《新立条规》,立《站赤条例》,对驿站进行整治,使之纳入统一的条例和规划之中。《站赤条画》共10条,包括组织领导、管理验收马匹、检验符牌、约
清代新疆官署名。光绪九年(1883)置。治所在今新疆乌什城。管理村庄28处、两驿站、13卡伦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2部游牧地。隶阿克苏道。副将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主要信仰伊斯兰教。
清代旗务上的例行公事。旗制规定,八旗人丁每隔3年编审1次。届期,八旗都统、盛京将军、各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饬所属各佐领简稽新旧壮丁。凡及龄(各时期不一,分别为15、18、16岁)、或身高5尺以上、
见“伯颜帖木儿”(1093页)。
见“窝集部”(2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