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巧基巧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简称绛基。即黑河总管公署。设四品僧俗总管各1,基巧府驻黑河镇,下辖那曲、羊八井、纳仓、达木八旗等。因与青、康、藏交界,故该处常驻有军队,由代本统率之。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简称绛基。即黑河总管公署。设四品僧俗总管各1,基巧府驻黑河镇,下辖那曲、羊八井、纳仓、达木八旗等。因与青、康、藏交界,故该处常驻有军队,由代本统率之。
土族语音译,意为“从妻居”,即服役婚。旧时土族的一种婚姻形式。流行于青海互助等地。因男子家贫无力支付彩礼或女家富有缺乏劳力而到女家服役。服役年限由媒人与女家商定,少则3年,多至10年。服役起迄时间可分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
唐代佛教译经师。又称提云陀若那。原籍于阗。学贯大小乘经教。武则天永昌元年(689)致长安(今陕西西安)。住于魏国东寺,先后译出《华严经》分品及《法界无差别论》等经。
景颇族载瓦支语,景颇支语称“杜阿缪”,意即“做山官的姓氏”。汉语俗称“官种”。解放前云南景颇族社会中最高等级。山官必须出身于官种,所谓“南瓜不能当肉,百姓不能当官”。官种家庭成员,凡属男性,名字上都冠
1584—1635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红帽系六世活佛。藏族。与云南丽江纳西族土司木土增结缘,留居丽江传法,协助木土司刻印藏文大藏经。木土司根据蔡巴《甘珠尔》经底本主持刻印,特邀其编纂和校订,明万历三十六
蒙古国初秃麻部女首领。秃麻部长歹都忽勒莎豁儿之妻。初随夫归降蒙古。夫死,主部事。因成吉思汗许诺八邻部贵族豁儿赤于该部选美女30名为妻,怀怨,率部民举兵反抗,拘捕豁儿赤。太祖十二年(1217),又执俘前
见“镇东堂”(2510页)。
1673—1728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圣祖※玄烨第三女,荣妃马桂氏生。初封和硕荣宪公主。康熙三十年(1691)六月,下嫁蒙古巴林部色布腾孙乌尔滚。四十三年(1704),乌尔滚袭巴林郡王。四十八年
金宗室、大臣。本名吾母。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司属司人。女真族。完颜氏。大定二年(1162),充护卫,积功授彰化军节度副使,入为都水监丞,累迁中都(今北京)、西京(今大同)路提刑使。徙知归德府(今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地区佛教僧职名。清代蒙古寺庙较多地区或按所在行政区划或跨越行政区,置喇嘛印务处于某一大寺,设掌印札萨克达喇嘛,处理所辖地区政教以及寺与寺之间事务。也是当地政教合一的掌权者。京师设掌印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