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卜藏扎木巴拉
清代藏传佛教(喇嘛教)僧人。藏族。西藏普宁寺堪布、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三世经师。乾隆(1736—1795)中,库伦哲布尊丹巴活佛身边堪布诺门罕扎木巴勒多尔济等,因私与俄罗斯贸易,被勒令赴京后,三十年(1765),以其通彻经典,可当辅佐之任,派往库伦,赏诺门罕名号,教哲布尊丹巴学习经典,慎守戒律,阐扬黄教。
清代藏传佛教(喇嘛教)僧人。藏族。西藏普宁寺堪布、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三世经师。乾隆(1736—1795)中,库伦哲布尊丹巴活佛身边堪布诺门罕扎木巴勒多尔济等,因私与俄罗斯贸易,被勒令赴京后,三十年(1765),以其通彻经典,可当辅佐之任,派往库伦,赏诺门罕名号,教哲布尊丹巴学习经典,慎守戒律,阐扬黄教。
?—547西魏将领。字惠保。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其先世与鲜卑拓跋氏俱起漠北,以部落名为氏,成为内入诸姓之一。冀州刺史树利周子。初随尔朱荣征伐,以战功拜中坚将军。后以别将从贺拔岳西征,解岐州
回族族谱名。明成化二年(1466)由马依泽氏之二十代裔孙、骠骑将军马义奉旨修撰。四年(1468)完成。后经多次续修,最后一次为光绪二年(1876)。凡15卷,卷首1卷。记马氏回族始祖马依泽于宋建隆二年
族名。哈尼族自称之一。交错聚居和散居于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参见“哈尼族”(1633页)。
见“捺钵”(2037页)。
见“北周律令”(534页)。
壮语音译,意为“百姓”。壮族平民称谓。从唐至清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载:广西左右江溪洞,除土官以外,平民谓之“提陀”。有独立的家庭经济,按其家人口多少向土官领耕“份地”,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洪武七年(1374)置。司治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汶县城西南。其长官坤姓。正德八年(1513),长官使坤卜文子与静州长官司联合叛乱被杀。由其弟坤元袭职。天启间(1621—162
?—1675清代湖北容美司土官。字特云,号铁峰。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慰使※田玄第三子。土家族。兄※田既霖卒,无子,袭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职。重视教育,创立学宫。吴三桂叛,占其辖地,曾受命。著有《合浦集
1583—1645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瑚尔哈氏。天命四年(1619),同兄纳罕泰携属百余户归附后金,授佐领。天聪三年(1629),任护军参领,从太宗征明,至遵化。五年,随军征大凌河城,斩获甚众。八
即“段光”(16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