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刍为刍灵,亦称“处容”。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年值罗睺直星者,造刍灵,方言谓之处容”。其俗于正月十四日夜,扎草人,于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蒙语正确音译应为噶勒图。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辛爱黄台吉子。疑为《三云筹俎考》等书所载之安兔。父母离异后,随母移居满套儿(今河北丰宁一带),因近边塞,被称作“蓟门属夷”。
藏语音译,意为“大秘书”。原西藏地方政府※译仓主管官员。清代文献亦称毕七克齐。额设4名,六品衔,均为堪穷品级僧官。主管政府内僧官系统事宜,保管文件、档案、缮发公文、命令。职权甚大。七世达赖喇嘛始选其中
见“合亩制”(834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齐里克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有200余户。在乌什城西北沙图卡伦外鄂斯塔勒地方游牧,通伊犁。距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300余里。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即“乌纥”(328页)。
明清时在台湾高山族村社设立的学校。明清之际,郑成功父子曾相继在台湾的新港、麻豆等高山族村社初设乡塾,鼓励高山族子弟入学就读。康熙朝统一台湾后,得以逐渐发展和普及。康熙三十四年(1695),台湾知府靳治
1689—174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名颇拉·索南多达,简称颇罗瓦或颇罗鼐。藏族。后藏江孜人。幼善骑射,武艺超群。崇信宁玛教派,善理政务。拉藏汗统治西藏时期,任传事官。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
水族节日。水语“拜”,意为“祭祀”,“霞”,为一个类似人形的岩石,水族视之为神,又代表有血缘关系的家族组织。一霞分12股,12股分居在不同地区,但在同一时间祭祀。每12年举行一次。少则6年。逢子、午年
见“囊哈尔卫”(25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