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山
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佤名“达尖准”。同治、光绪年间人。承其父※达本位,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光绪十七年(1891),奉清廷命,参与调解勐角、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因功,赐姓胡,汉名玉山,封为班洪土都司,世袭。通过封赐,加强了胡姓对该地区的统治,促进其封建化过程。
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佤名“达尖准”。同治、光绪年间人。承其父※达本位,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光绪十七年(1891),奉清廷命,参与调解勐角、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因功,赐姓胡,汉名玉山,封为班洪土都司,世袭。通过封赐,加强了胡姓对该地区的统治,促进其封建化过程。
解放前京族渔民劳动组织的首领。由网丁民主推举劳动力强、生产经验丰富、技术全面的长辈担任。职责是组织安排网丁进行渔业生产;负责承租添置和分派人员管理渔具;主持渔业生产中的宗教仪式。是渔民劳动组织的核心人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辽12宫下皆有瓦里之设。曷烈为辽道宗太和宫下之一瓦里。
突厥语yatishbigi音译。yatish,意为“汗的夜间卫队”,bigi,意为“首领”、“官人”,合意为“汗的夜间卫队长官”。一般兼任首都警卫之责。※叶尔羌汗国时期有此官职。
?—983辽皇室。字留隐。契丹族。东丹王※耶律倍第五子。为辽世宗※耶律阮弟,辽景宗※耶律贤叔。史载其性沉静,有文武才。出生于后唐。辽太宗天显十一年(936)闰十一月,父遭后唐末帝李从珂杀害,时年尚幼,
见“兀者托温千户所”(112页)。
明代对漠西卫拉特蒙古诸部的总称。由蒙元时期斡亦剌后裔及吸收其他部落发展而成。初游牧于札布汗河、科布多河流域及额尔齐斯河、叶尼塞河一带。北邻乞儿吉思,西南连别失八里、哈密,东接鞑靼。主要经营畜牧业,兼营
1868—1934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字德馨,号寿山。广西邕宁县东门乡人。壮族。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为人刚正不阿,好侠行义,颇受乡里尊崇。早年曾参加刘永福领导的黑旗军抗法战争。中法停战后,退役回乡
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驻锡扎什伦布寺最高活佛的称号。“班”梵语“班智达”一词简称,意为“通晓五明之学者”;“禅”藏语音译,意为“大”;“博克多”(或博克达)蒙语音译,意为“圣者”。明崇祯十五年(164
即“遗山集”(2232页)。
(1589—1642~43) ※黑山派和卓首领。本名玛木特·叶赫亚。※伊斯哈克和卓幼子。1596年,时年七岁半,被派往叶尔羌汗国主持教务,※马黑麻汗拜之为精神导师。是时实际主持教务者为大哈里发(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