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通烽火台部借据
河西吐蕃文书。原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S0228号卷子。该借据记载:“猪年二月,色通烽火台部扣甲桑笃笃的作物田,因无耕牛农具,与姜兰永上人伙种,兰永出耕牛农具,种子与人工平摊,笃笃负责预防盗贼,秋收后无论收入多少……牲畜患病,农具毁损,笃笃负责赔偿……”。此文书是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献之一,反映出河西吐蕃占领区的土地关系已具有封建剥削性质,奴隶制统治区在迅速瓦解。此文对研究吐蕃社会性质及土地制度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河西吐蕃文书。原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S0228号卷子。该借据记载:“猪年二月,色通烽火台部扣甲桑笃笃的作物田,因无耕牛农具,与姜兰永上人伙种,兰永出耕牛农具,种子与人工平摊,笃笃负责预防盗贼,秋收后无论收入多少……牲畜患病,农具毁损,笃笃负责赔偿……”。此文书是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献之一,反映出河西吐蕃占领区的土地关系已具有封建剥削性质,奴隶制统治区在迅速瓦解。此文对研究吐蕃社会性质及土地制度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旧时满族萨满教祭祀活动。各姓以祭神为至重,凡富贵、士宦之家皆供奉神板。其制一般长1.5尺,宽1.8尺,通常于室内西墙和北墙上各供一块,所供之神有观世音菩萨、伏魔大帝、土地神、灶君等,有位无像。板上有满
古族名。即“回鹘”。参见“回纥”(780页)。
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佟。初任仓场侍郎。雍正五年(1727),因事罹罪被革职。七年(1729),授侍郎衔,偕副都统广西等率随员20人奉命出使俄国,欲联络俄国共同夹击准噶尔。八年(1730)十二月抵
?—1728清代云南镇沅府各族起义首领。傣族。雍正五年(1727),清廷推行改土归流,革镇沅知府刀浣职,以威远同知刘宏度为知府。刘上任后大肆侵占民田,放纵豪绅官吏敲诈掠夺,借丈量土地之机苛索贿银,民众
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1457明哈密忠顺王。亦称哈力锁鲁檀。蒙古贵族。故王※卜答失里之子。正统四年(1439),父卒,嗣位。时其地回回、畏兀儿、哈刺灰等种落杂居,头目不相统属,莫能节制,众心离涣,势渐衰。翌年,都督皮剌
见“妥懽贴睦尔”(1102页)。
即“马訾水”(179页)。
1527—1609明代湖广容美司土官。字子云,号八峰。土家族。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世爵次子。嘉靖年间(1522—1566),随父兄赴东南沿海征剿倭寇,多立战功。初,助其侄摄理司务。二侄均夭亡
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即今新疆阿克苏县南浑巴什。清代为阿克苏所属回庄,设有军台(军方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