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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民抗夫碑

古碑名。清嘉庆四年(1799)六月二十三日立于贵州施秉县南六合乡廖洞中寨路口土地庙两侧,左右各一,亦称六合苗民抗夫碑。右侧碑高1.04米,宽0.69米,厚0.09米。碑额无题刻,碑文分作29行,竖刻,计千余字。左侧碑高1.14米,宽0.59米,厚0.11米,碑额有“万古留名”4字。右侧碑文中提出该碑所刊,系当时清政府“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尚书署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富”,“为通饬禁革驿站积弊”,明令“严行禁革”之条款。文中有15条具体事项规定,如:“督抚巡阅照例督院用马七匹,夫六十名,抚院用马六匹夫六十名,预发传牌传知沿途地方官即将传牌抄四门照数应付,不得滥应一夫一马。无马之处平价□备,不许派累里民百姓,违者参究”。对上司过境供应饮食“岂容派及里民”,“一概不许备办,倘跟随人役敢于藉端滋事,许即禀明惩究”等8条。左侧碑文共7条,除第一款,其余经风雨剥蚀,已无法辨认。最下面的署名为“潘故概”“漏(廖)洞头人”“中牌”“兵洞刘再贵”。碑立所在地,乃苗民聚居区域,史称※生苗。明清以曾爆发多次苗民抗税抗夫斗争。嘉庆四年,即乾嘉湘黔苗民※石柳邓、※吴八月起义被镇压不久,清政府为了缓和矛盾,稳定局势遂发布此布告。苗民将其刻在碑上以晓民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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