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一大王史诗
壮族长篇英雄史诗。流传于广西桂中、桂南、桂西等地,尤以红水河流域为最盛。原为“方块壮字”手抄本,有数千行之多,不分章节,七言腰脚韵体。整理翻译为汉文后分为《吞珠》、《斗奸》、《当王》、《压日》、《赶山》、《种竹》、《射箭》、《扎兵》、《中计》、《变蜂》等十章。内容描述壮族首领莫一大王与宋朝官兵斗智,抵抗官军进剿的故事,深刻反映了古代壮族社会的阶级斗争与民族斗争的历史侧面。虽充满浓厚的传奇神话与浪漫主义色彩,然亦表达壮族人民要求自由、平等、安居乐业的殷切愿望。
壮族长篇英雄史诗。流传于广西桂中、桂南、桂西等地,尤以红水河流域为最盛。原为“方块壮字”手抄本,有数千行之多,不分章节,七言腰脚韵体。整理翻译为汉文后分为《吞珠》、《斗奸》、《当王》、《压日》、《赶山》、《种竹》、《射箭》、《扎兵》、《中计》、《变蜂》等十章。内容描述壮族首领莫一大王与宋朝官兵斗智,抵抗官军进剿的故事,深刻反映了古代壮族社会的阶级斗争与民族斗争的历史侧面。虽充满浓厚的传奇神话与浪漫主义色彩,然亦表达壮族人民要求自由、平等、安居乐业的殷切愿望。
即“洛孤水”(1734页)。
①蒙古语音译,意为“队”或“群”。由在一定地区内游牧的50—60户组成,为清代蒙古旗下基层组织,其首领称达鲁嘎,执行行政任务,特别是收税和分派徭役等。解放初内蒙古自治区牧区仍作为苏木之下的基层单位。不
“宁贯”,景颇语,意为“野兽的腿”。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的山官利用政治特权对群众敲榨的一种方式。规定凡在某一山官辖区内的百姓,每当猎获到野兽和杀牲祭鬼时,必须送给山官一条后腿,表示承认受山官的管辖。所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倅贰之职。”意为“副职”。太祖阿骨打时始置。《金史·百官志一》载:“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诸勃极烈之上,则有国论、乙宣、忽鲁、移赉、阿买、阿舍、昊、迭之
①(1581—1623)后金著名儒臣,满文创制者之一。满族。纳喇氏。世居建州都英额(今辽宁抚顺西)。努尔哈赤起兵初期来归,隶满洲正黄旗。兼通满、蒙、汉文字,封为“巴克什”。常从努尔哈赤征蒙古诸部,以蒙
北魏、东西魏皇室姓氏,即鲜卑拓跋氏。道武帝拓跋珪于东晋太元十一年(386)复代国,旋称魏王。天兴元年(398),自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土城子)迁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古城)从崔宏议,建号大魏,
见“老哈河卫”(687页)。
(1304或1305—1335) 伊儿汗国第九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合儿班答汗子。初受封于呼罗珊。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嗣汗位。以年幼,都元帅出班专权,擅杀丞相拉施特哀丁及大臣等。五年,平定牙撒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作“优台丞”。南北朝前诸史《高句骊传》皆载,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的第六等级,位在※“主薄”之下,※“使者”之上。《北史》以后诸史所记十二等级“大官”中,无此官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五世”(6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