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敖
春秋时楚国官名。位次于令尹、司马、皆由楚王族担任,督军事。楚武王(公元前741—前690年在位)时,屈瑕任此职。
春秋时楚国官名。位次于令尹、司马、皆由楚王族担任,督军事。楚武王(公元前741—前690年在位)时,屈瑕任此职。
彝语音译。简称“尔补”,又作“麻衣则”,四川凉山金阳土司、土目占有的安家奴隶。原系※格节等级,因贫穷无力娶妻,由主子配给丫头而下降为这一等级。地位相当于阿加。没有人身自由,不能迁徙,须住在主子周围。能
即“亡人斋”(135页)。
?—1454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二月,自称平天大王,与※韦保等率草塘、江渡等地苗民起义。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屯寨营堡,杀官吏,并联络贵州臻、剖、五
即“仆散忽土”(320页)。
朝廷赏赐给皇族、勋臣和寺观的土地。历朝多有之,辽、金相沿,元代极盛,赏赐之滥,数量之多,远非前朝所比。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断没豪门的田业、勒买入官的民田。受赐者
古国名。一作罗甸国、罗国、罗施鬼国。唐宋时期牂牁地区乌蛮所建地方政权。唐开成元年(836),鬼主阿珮内属,被封为罗殿王,世袭爵,领罗殿国地,辖今贵州罗甸、贞丰、册亨、兴义、普安、普定、安顺、贵阳等地,
见“亲征平定朔漠方略”(1718页)。
藏语“chos skyung”的音译,意为“降神人”、“护法”;清译“吹忠”或意译“神汉”。旧时藏族对专事作法降神的宗教职业者的称谓。男女兼有。旧时西藏地方大至活佛转世、确认、重大事件的抉择,以及求雨
①官吏名。辽、金、元等朝皆置。契丹开国后,统治汉人日多,契汉间语言不同,风俗各异,为更好处理汉人事物,置此职官。《资治通鉴》注称:“契丹置通事以主中国人,以知华俗、通华言者为之。”史载,天显十一年(9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