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盟部旗组织法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碑铭。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参赞海兰察等捐资5千两,于西藏拉萨磨盘山之南建庙,作为摄政济咙呼图克图住锡之所,翌年落成,乾隆帝赐名“永安寺”,颁满、汉、蒙、藏四体匾额。钦差驻藏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和宁
蒙古等民族的传统奶食品之一。蒙古语称“毕喜拉格”。多为牧民自制,其方法是:把鲜奶放在盆、罐等容器里,待发酵后开始出现分离现象,这种沉淀后的凝状物便是奶酪。在冬天,牛奶难于发酵,就放入锅内加温,一边搅拌
见“源贺”(240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洮尔河卫。据《明会典》载,为“正统后继置卫”之一,一说置于永乐(1403—1424)初年。天顺五年(1461)十一月,命该卫故指挥佥事阿路秃之子塞兀得袭职。塔儿河清代
1235—1320元朝文臣。字伯强。契丹族。东平(今山东东平)人。为辽东丹王※耶律倍之十世孙。以祖父曾官东平,为籍。早年受业集贤大学士、国子祭酒许衡,研习性理之学。至元八年(1271),为斋长,助衡教
即“诺曷钵吐谷浑可汗”。参见“诺曷钵”(1332页)。
见“玛木特呼里”(954页)。
图集。成于清代,绘者佚名。有几种:一为82图,有图无说;一为25图,有图有说。一种彩绘67幅,又彩绘1函2册本。又有苗民图,旧绘本1册,73幅。一为27图。名称相同,所绘各有所长。已流传海外,英、日、
清朝武官。满洲镶蓝旗人。初任佐领。康熙十三年(1674),从征叛藩吴三桂,由陕西进军四川,至朝天关,同前锋统领穆占败石存礼军。十四年,败吴之茂、王屏藩等四路来犯之军。十七年(1678),论功授拜他拉布
“霍尔”藏语对蒙古人的称谓,指蒙古39部落。又称那克素39族。居青海、西藏交界处,即今丁青、色扎、尺牍、那雪、比姑、聂荣等宗。明末属蒙古王东宫武统治。后隶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雍正元年(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