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音译,亦作“古扎”,意为“私有者”或“上等贵体”,指世俗贵族,即官家等级。原西藏地方政府世袭官吏,占有一定土地和农奴,享有庄园,不向政府交付大笔税务,在自己的庄园向农民征收差税,是一特权阶级。
见“莫那娄”(1826页)。
约1619—1656清初湖广容美洞土官。字夏云。土家族。容美(治今湖北鹤峰县)宣慰使※田玄次子。顺治十二年(1655),奉表降清,赐蟒玉正一品服色,仍任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左都督,加授少傅兼太子太保。
辽代官吏的临时任命状。辽代对契丹人和汉人实行两元的统治方法。皇帝平时不居首都,一年四季各有※捺钵。契丹人的事务,皇帝于驻跸处就地办理。汉人的事务,用皇帝的名义委中书省在首都代行。除拜官吏第一步则止行堂
阿尔泰乌梁海宰桑。初隶准噶尔部。乾隆十九年(1754)春,闻清内大臣萨喇尔收抚乌梁海,率众徙牧吹河。夏,奉达瓦齐命,偕同卫拉特兵夹攻阿睦尔撒纳。寻为清参赞大臣努三擒获。获宥,编旗分佐领,授三品总管。二
清朝约束青海西宁蒙、藏诸族的措施。嘉庆十二年(1807),西安将军兴奎等奏准,内容为:派兵驻守黄河北岸,换班巡查,青海蒙古派兵随同防守;不准汉人(包括通事)私入藏地,凡遇有通晓藏语者私自潜往,即以“汉
唐时疏勒(今新疆喀什)人。著名琵琶乐师,与曹纲齐名,《乐府杂录》记:“曹纲善运拨,若风雨而不事扣弦;兴奴长于拨捻。”
靺鞨语音译,为勿吉、靺鞨渠帅(首领)的称号。“弗”,一作“佛”或“拂”。《满洲源流考》认为,满语谓“长”曰“达”,称“老翁”为“萨克达玛法”;“大莫弗”即“达玛法”,“瞒咄”与“满珠”(即满洲)音近,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东界奈曼旗,西界喀喇沁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元为辽王分地,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称敖汉(蒙古语意为“老大”)部。向役属于察哈
1731—1792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高宗※弘历第三女,孝贤纯皇后生。乾隆十二年(1747),下嫁蒙古科尔沁部额驸班第孙色腾巴尔珠尔,封其夫为科尔沁辅国公。十七年(1752),进袭亲王,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