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羌山
古地名。参见“西倾山”(698页)。
古地名。参见“西倾山”(698页)。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
明嘉靖年间腊尔山地区苗民起义。腊尔山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地区。嘉靖十九年(1540),该地连遭旱灾,粮食欠收,而土司和卫所官吏苛虐无度,民不聊生,奋起反抗。二十二年(1543),贵州铜仁平头苗首领※
官名。满语音译。“黑白”意为“相商的”或“会议的”。加满语“巴”(意为“所在”、“场所”),为“黑白巴”,即讨论政务的“议政处”。加“昂邦”(意为“大官”),构成“黑白昂邦”,即清代参与谋议军政等事务
见“塔克世”(2158页)。
本称《纪年》,亦称《汲冢纪年》。书名。西晋武帝时(265—290)在汲郡(治今河南汲县西南)战国魏襄王墓中发现的以竹简写成的魏国编年史。原有13篇。记上起黄帝(一说起自夏、殷、周),下迄魏襄王二二年(
参见“熬茶拜唐阿”(2419页)。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简称“乌思藏宣慰使”。“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阿里三路。相当今西藏地区。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
见“答剌麻八剌”(2240页)。
准噶尔山名。意谓树木丛密。位于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东南。原为土尔扈特部驻牧地。明崇祯(1628—1644)初年,土尔扈特部西迁后,为辉特部所据。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平定准噶尔部后,归入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