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阿拉
见“佛阿拉”(1096页)。
见“佛阿拉”(1096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河南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博识克图济农孙,辅国公阿喇布坦扎木素受封为札萨克,掌旗务。下分5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鲁察布拉
汉末女诗人。又作蔡昭姬,名琰。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人。东汉名儒蔡邕之女。自幼博学多才,深通音律。16岁时嫁河东人卫仲道。不久夫死,无子,归母家居住。汉献帝兴平二年(195),战乱中为胡骑所虏(一说为
即“波路”(1516页)。
突厥汗国官号。突厥语音译。唐代译为梅禄。五代回鹘仍沿用之,译作密禄、媚禄。蒙元时作杯禄、卜欲鲁、不亦鲁黑。波斯史学家拉施特认为是“指挥”之义;多桑《蒙古史》称其是“统兵者之义”;按11世纪可夫合里字典
水族特有的历法,以农历九月为岁首,即一月,以次类推至次年农历八月,即十二月,为岁末。一年分圣(春)、鸦(夏)、树(秋)、堕(冬)四季。用干支记日,与农历同。
见“毕拉尔路” (757页)。
见“西壁智海”(706页)。
见“相儿加思”(1573页)。
清代新疆南八城军政长官。又称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乾隆二十四年( 1759)置。初驻叶尔羌(今莎车)。二十六年(1761)移驻喀什噶尔(今喀什)。综理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阿克苏、乌什、库
见“胜纳哈儿”(17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