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
参见“百越”(747页)。
参见“百越”(747页)。
明代云南大侯(南甸)傣族首领。宣德四年(1429),任大侯州(治今云南云县)知州。以大侯民复业者多,岁纳差发银250两。湾甸、镇康二长官民少,岁各纳百两。永乐(1403—1424)中,俱升为州,奏请援
?—1794清朝大臣。满州正黄旗人。朝鲜族。金氏。武备院卿三保子。初隶内务府汉军。乾隆(1736—1795)中,授内务府笔帖式,累迁奉宸院卿,赐姓金佳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监
1195—1263蒙古国将领。汪古氏。金群牧使䵣公子。幼孤,抚养于外祖父术要甲家,讹为赵家,故亦称姓赵。14岁事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以善射著称,深受器重。太祖十四年(1219),随汗西征
①(603—631)隋末唐初东突厥小可汗。名什钵苾。阿史那氏。※始毕可汗子,颉利可汗侄。隋大业(605—618)中,始毕可汗立其为泥步设,领东牙兵,妻隋淮南公主,建牙于幽州北,统管契丹、靺鞨、奚、霫等
见“怛逻斯”(1501页)。
1837—1873清代四川彝族土官。字尧衢。土司安世荣遗腹子。幼袭西昌河东长官司兼河西抚夷理民司之职,驻今西昌市北礼州。父死后,因庶母沙马氏与生母龙氏争印、夺家产,不能敌,随生母避难至凉山腹地、滇南等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
即“榜什”(2420页)。
唐代南诏孝桓王异牟寻年号。约797—808年,凡12年。
见“塔旺布鲁克札勒”(21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