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户
见“蕃汉转户”(2489页)。
见“蕃汉转户”(2489页)。
高句骊国官号。亦简称古邹加或古邹。邹一作雏。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之第四等级,位在※“沛者”之下,※“主簿”之上,为掌宾客之官,如鸿胪卿;《北史》、《隋书》所记十二级“大官”中无其
本称《纪年》,亦称《汲冢纪年》。书名。西晋武帝时(265—290)在汲郡(治今河南汲县西南)战国魏襄王墓中发现的以竹简写成的魏国编年史。原有13篇。记上起黄帝(一说起自夏、殷、周),下迄魏襄王二二年(
?—1514蒙古※朵豁剌惕部异密。※忽歹达后裔。在家族内部斗争中获胜,成为家族世袭领地——※向阳地的统治者,后自称汗,多次击败※东察合台汗国军队的进攻,积极向四周扩展,《拉失德史》称其政权为“喀什噶尔
清代汉籍文献对自浩罕赴新疆贸易的乌兹别克人的通称。又称“安集延回民”、“安集延回子”。其人大都于伊犁、喀什噶尔(今喀什)、乌什、叶尔羌(今莎车)等地经营茶叶、大黄、丝织品、玉石、珠宝、皮张等的贩运。先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1879清朝大臣。字质夫。内务府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咸丰二年(1852)进士,授户部主事。十年(1860),英法联军侵入北京,以员外郎随帝逃往热河,迁郎中,出知山东沂州府,击败攻城捻军,俘其首领
见“鲁允昌”(2267页)。
西魏等官制。柱国或上柱国官秩始于战国时期楚国,原为保卫国都的官,后为最高武官。北魏初,太武帝拓跋焘以长孙嵩为柱国大将军。北魏末年,又以此秩授尔朱荣。西魏大统三年(537),文帝授予宇文泰此秩。其后功参
?—1817清云南临安府纳更巡检司土司。哈尼族。嘉庆二十二年(1817),率子随清军前往镇压澜沧江以西※高罗衣(哈尼族)等领导的反对土司与清朝统治的各族人民起义,于逢春岭被义军击杀。
阿拉伯语,意为伊斯兰教法典。阿古柏侵入新疆后在南疆地区推行的法规。依据《古兰经》和穆罕默德有关宗教生活、世俗生活、道德规范等论述制定,为处理宗教、政治、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重要准则。为确保“法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