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旺细哲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的政教统治机构。藏语音译,意为“达旺四人行政管理会议”。18世纪初叶,由西藏地方政府委派的拉涅2人和哲蚌寺罗色林札仓、达旺寺札仓会议各1人共同组成。拉捏为主事。19世纪中叶在此基础上增加错那宗两宗本(县官),组成高一级的6人常设行政管理会议,称“达旺住哲”。以错那宗宗本为实际主事者,并在降喀设立宗政府,总揽门隅全权。凡遇难裁决之事则上报西藏地方政府和清朝驻藏大臣定夺。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的政教统治机构。藏语音译,意为“达旺四人行政管理会议”。18世纪初叶,由西藏地方政府委派的拉涅2人和哲蚌寺罗色林札仓、达旺寺札仓会议各1人共同组成。拉捏为主事。19世纪中叶在此基础上增加错那宗两宗本(县官),组成高一级的6人常设行政管理会议,称“达旺住哲”。以错那宗宗本为实际主事者,并在降喀设立宗政府,总揽门隅全权。凡遇难裁决之事则上报西藏地方政府和清朝驻藏大臣定夺。
流民,指因自然灾害、战乱或生活饥馑而流落异乡的谋生者,历代有之、情由各异。清代,汉族等流民多出关到东北、内蒙古各地从事农商以求生。清廷对流民的政策各个时期亦有不同。原制,内地民人概不许私自出关,需凭印
金将领。晦发川(今吉林省辉发河)唵敦河人,徙西北路。女真族。纥石烈氏。识契丹字。初为帅府小吏。完颜宗弼(兀术)复陕西,久不通问,奉完颜宗辅命,自燕京往候之。天会十二年(1134),受命往滨州密访南边事
旧时云南宁蒗地区普米、纳西族人民反抗土司压迫进行※散羊毛疙瘩”活动的组织领导者。由群众选有威望者担任,任职不定期,一般在两次斗争之间推举,如领导反抗斗争得力,可以继任,否则另行选举。受压迫的群众个人或
即“冶熙但璧呢玛”(1120页)。
见“函普”(1560页)。
官名。明朝授予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的职衔,秩从一品,地位仅次于土都督,参见“土都督”(66页)。
1902—1958阿拉善旗广宗寺(南寺)第六世葛根(格根)。蒙古族。光绪二十八年(1902)二月七日,出生于贫苦牧民家庭。三十一年(1905),被确认为第五世巴伦葛根转世呼毕勒罕。三十三年(1907)
1628—1654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宗※皇太极第五子。母叶赫纳喇氏。顺治元年(1644),封多罗承泽郡王。从豫亲王多铎追击李自成义军,战于潼关。二年,俘明福王朱由崧于南京。三年,从征蒙古
唐时南诏第四世王皮逻阁,于开元十八至二十五年(730—737)相继统一六诏,自称云南王。二十六年(738),唐皇又遣使册封其为云南王。见“皮逻阁”(671页)。
藏语音译,意为“帮差”。旧时西藏封建农奴制庄园里专作※乌拉的奴仆。来源於※差巴(指在谿卡[庄园]自营地作常年乌拉的人,支差的人)的家人或※谿堆(农奴主庄园的代理人)从其他的差巴及※堆穷(小户)中抽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