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木林达尔达克
清末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诺尔多克子。光绪五年(1879),继承札萨克多罗郡王位。俗称“大胡子王”。十七年(1891),以金丹道教起事,将家迁召格图。本人遭义军包围,且战且退,单骑突围逃生。清政府派直隶提督叶志超率兵平息金丹道。他以作战勇敢,为前锋,于十八年(1891)升为昭乌达盟盟长。因耗巨资大兴土木,修建府邸,加重11旗的负担,遭各旗要员控告。二十四年(1898),清廷以“扰累属下”,违例科派罪,革去札萨克及盟长之职。二十七年(1901)在北京逝世。
清末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诺尔多克子。光绪五年(1879),继承札萨克多罗郡王位。俗称“大胡子王”。十七年(1891),以金丹道教起事,将家迁召格图。本人遭义军包围,且战且退,单骑突围逃生。清政府派直隶提督叶志超率兵平息金丹道。他以作战勇敢,为前锋,于十八年(1891)升为昭乌达盟盟长。因耗巨资大兴土木,修建府邸,加重11旗的负担,遭各旗要员控告。二十四年(1898),清廷以“扰累属下”,违例科派罪,革去札萨克及盟长之职。二十七年(1901)在北京逝世。
清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部分鄂温克人的他称。1957年根据本民族意愿,与索伦、通古斯恢复鄂温克自称。居内蒙古额尔古纳左旗境内的额尔古纳河畔。在3支鄂温克人中,其人数最少。以驯鹿为乘载的交通工具,故又
书名。元王结(1276—1336)撰。6卷。结,中山府(治今河北定县)人,字仪伯。幼习经学。仁宗在潜邸时以荐充东宫宿卫,及即位,迁集贤直学士,元统(1333—1335)中官至中书左丞。为元中后期名臣。
1841—1897清朝地方官员。字楚卿。广西西林县那劳村人。壮族。西林县团总岑苍松之子。青年时助父于地方组织团练,后随兄※岑毓英带团练入滇助清军镇压当地各族人民起义,封知府。同治二年(1863)三月,
明代诗人。字明山,云南永昌(今保山县)人。回族。贡生。工诗,作品多赞美祖国壮丽山川,令人读之如身临其境耳目一新。作品多佚,仅《滇南诗略》中部分收录。
?—前126汉代匈奴单于。挛鞮氏。※老上单于子。文帝后元三年(前161),父卒,嗣立。与汉保持和亲关系。六年(前158)绝和亲。以兵6万分扰上郡、云中、代、燕、雁门、上谷等地,战火及于甘泉、长安。景帝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28号卷子。此为残卷,共33行。经比勘,其内容与《达磨赞普愿文》相同,在文字上仅极个别的字形及断句的音节符号有微小差别。在对勘中,发现此愿文之起首,正是达
?—1651明末清初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松巴呼图克图一世。出生于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哈拉直沟松巴村。早年步行赴西藏,先在扎什伦布寺学习显密宗,后入哲蚌寺郭莽扎仓学法。后至昌都寺任轨范师,人称“松巴
藏语音译,意为“头人”。解放前四川甘孜麻书藏区地方基层组织之头人。为世袭村长。一般每村1—2人。个别村有4人者。主管全村事务,每年每人需有两个月到保证公署值班,自备伙食,无报酬。领有一定数量的耕地、“
羌族巫师名。羌语音译。尊称“阿爸许”,又称“释比”,俗称“端公”。有较高社会地位与威望。专门从事祭山、还愿、安神、驱鬼、治病、除秽、招魂、消灾以及男女合婚、婴儿命名、死者安葬和超度等活动。仅限男性充任
见“茹茹公主”(16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