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波噶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达波拉杰,宋宣和三年(1121),其在前藏达拉岗波(在今雅鲁藏布江北岸加查县和朗县之间),建达拉岗波寺,收徒传法,创立该派。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载,其融合于噶当派的教法及(其师)米拉日巴的密法,而以“大印”为主,形成自己体系。著有《解脱道庄严论》,为该教之代表作。其在世时该派未得以光大,后其四大弟子使该派得以宏扬,并形成帕竹、蔡巴、噶玛巴及止贡巴四大派。四派所传大同小异,唯某些修习方面有所侧重及突出,实为同源分流。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达波拉杰,宋宣和三年(1121),其在前藏达拉岗波(在今雅鲁藏布江北岸加查县和朗县之间),建达拉岗波寺,收徒传法,创立该派。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载,其融合于噶当派的教法及(其师)米拉日巴的密法,而以“大印”为主,形成自己体系。著有《解脱道庄严论》,为该教之代表作。其在世时该派未得以光大,后其四大弟子使该派得以宏扬,并形成帕竹、蔡巴、噶玛巴及止贡巴四大派。四派所传大同小异,唯某些修习方面有所侧重及突出,实为同源分流。
渤海王国置。为东平府依郭州,领县不详(史只载东平府辖5州共18县)。州治故址即今黑龙江省密山县东南临湖村西废墟,有在该省依兰县附近等说(详“东平府”)。辽灭渤海后废,其民似被辽太祖迁至今辽宁新民县至开
?—1683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相传东科尔呼图克图三世哥鲁瓦嘉木措于崇德四年(1639)圆寂后,未转世,而以灵魂附于苏曲河畔一个刚死去的19岁汉族青年,当将尸体送往坟地时,青年忽然复苏,自称是东
土族语音译,意为“娱乐”、“游戏”。亦称七月会、庄稼人会、庆丰收会。土族传统节日。流行于青海民和官亭、中川、甘沟一带。每年夏历七月十二日至九月十五日举行。其历史悠久,早在土族先民从事畜牧业生产及从游牧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又称龙崩嘎央,意为“低骨头”、“黑骨头”。旧时珞巴族区分等级的俗称,与“龙崩达把朗”(白骨头)相对称,指※麦让、※伍布和※涅巴三个等级。
突厥汗国官号。意谓“肥粗者”。《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其“肥粗者谓之三大罗。大罗便,酒器也,似角而粗短。体貌似之,故以为号。
见“麦积山石窟”(958页)。
明代四川地方卫所名。洪武十一年(1378),太祖朱元璋平定四川,以古翼州置。所治在今四川县境,隶属茂州卫。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为坊里制和社制的合称。 “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社制”指农村中专督农事的※“社”。参见“坊里制”(960页
明代建水州纳更山哈尼族首领。明初,洪武时为鼓励农垦,对于率众开荒扩大耕地的哈尼族首领,授予土官职务,世领其所垦土地。洪武(1368—1398)中,以率众开荒及御交趾兵入侵有功,给冠带,管理地方。后授纳
旧时傣族官名。云南西部南甸、干崖、陇川、芒市、遮放、盏达、勐卯等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同胞兄弟中年长有威望者充任,协助土司处理日常行政事务。指挥监督衙门中管理财粮、征课及勤杂事务的大小官员。有的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