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博实
即“鄂博什”(2051页)。
即“鄂博什”(2051页)。
?—1328元朝官员。回回人。※益福的哈鲁丁之子。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治书侍御史升中书省参知政事。武宗至大元年(1308),升平章政事,出任甘肃、浙江行省平章政事。泰定元年(1324),再任
河流名。老哈河支流。古称苍耳河。源于翁牛特旗西部苏家营山地。全长130余公里。辽代为上京和中京之间的界河。清代曾称伯尔克河。河水东西横亘,穿山谷越平川,曲折蜿蜒,极似羊肠,故名。东流至哈拉道口波罗和硕
?—1073西夏大臣。党项羌族,本姓拓跋氏。景宗李元昊族弟。熟知兵事,谙习边务。于毅、惠两朝俱掌国政。惠宗李秉常时官都统军。以不随附梁太后,于夏天赐礼盛国庆三年(1072)七月被罢官,并徙其家属。居家
亦作“吾亦可”或“隈可”。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牙齿”之意。金初宗室中有完颜隈可。
见“班扎喇卫征”(1792页)。
渤海王城赴日本的通道。为渤海五条对外交通干线之一。包括陆路、水路两段,陆路因王城迁徙可分为前后两期,前期从“旧国”(今吉林省敦化县敖东城)出发,经和龙、延吉进至珲春县境;后期从王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
①旧时台湾土地面积计算单位。据《赤嵌笔谈》载:“台郡之田论甲。每甲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计一甲约内地十一亩三分一厘”。姚莹《东槎纪略》也言噶玛兰人“一甲抵内地十一亩有奇”。故1甲约为
地名。十六国时期夏国都城。故址在今陕西榆林县西南白城子。东晋义熙三年(407),铁弗匈奴之赫连勃勃自称天王,建大夏国。夏凤翔元年(413),以叱干阿利领将作大匠,发岭北夷、夏10万人,于朔方水北、黑水
见“设”(923页)。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又称龙崩嘎央,意为“低骨头”、“黑骨头”。旧时珞巴族区分等级的俗称,与“龙崩达把朗”(白骨头)相对称,指※麦让、※伍布和※涅巴三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