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勒
见“斤勒”(372页)。
见“斤勒”(372页)。
见“张承奉”(1181页)。
参见“萨迦五祖”(2010页)。
拉祜族神话传说中的创世祖先,见“扎底”(190页)。
官名。为宣慰使属员,明代设置,秩正五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见“噶尔丹”(2499页)。
参见“对偶婚”(642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济尔玛台河、鄂尔浑河。东至奎索接土谢图汗旗界,西至察汗山接赛音诺颜部中前旗界,南至噶尔噶图,北至鄂尔浑河接额鲁特前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本准噶尔后裔,初依噶尔丹,
见“奴儿干都司”(647页)。
清代文献对部分高山族称谓。泛指居于凤山县(今属台东县)南境瑯峤山中的高山族。共有“番社”18个,分布在深山密林或险阻溪岸。善用镖枪、竹箭,主要以狩猎为生,种植少量芋薯为副食。《番社风俗》云:“瑯峤生番
见“吉能”(6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