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火把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为何不及时抢救。丧家牙郎则回答对方提出的诸问题。最后须赠亡者遗物于舅家,若亡者为甥男辈,则索耕牛等物。一般仅由丧家送些纪念物品作罢。仪式毕,牙郎还讲闹火把根源等故事。出丧时,舅家身披白布,手执火把镰刀,前行开路,丧家亲朋随之。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为何不及时抢救。丧家牙郎则回答对方提出的诸问题。最后须赠亡者遗物于舅家,若亡者为甥男辈,则索耕牛等物。一般仅由丧家送些纪念物品作罢。仪式毕,牙郎还讲闹火把根源等故事。出丧时,舅家身披白布,手执火把镰刀,前行开路,丧家亲朋随之。
契丹部落名。一作芬阿部。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有人以为由※古八部时期之※郁羽陵(一作羽陵)部发展而来。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
鄂伦春族女皮袍。鄂伦春语音译。※“苏恩”的一种,旧时鄂伦春族妇女的冬装。流行于大、小兴安岭地区。以长毛或秋季小毛狍皮制作,与男皮袍式样基本相同,但做工较之精细,前后襟不开衩,衣襟长至覆盖脚面。姑娘和青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乌里雅苏台界志》。1869年9月4日(清同治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清朝伊犁将军、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荣全、科布多参赞大臣奎昌和俄国特派立界大臣巴布科夫(一译巴普考)
1186—1241蒙古国第二代大汗。又译斡歌歹、谔格德依等。乞颜·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第三子。初随父征服漠北诸部。太祖六年(1211),随军南下攻金,与兄米赤,察合台统右军,取云内、东胜、武州、朔州
见“鬼方”(1703页)。
见“教化三部长官司”(1981页)。
苗族传统舞蹈之一。源于祭祀祖先时所跳的一种舞蹈。“刳长木空其中,冒皮其端为鼓。使妇人之美者跳而击之。”(《苗防备览》)。有单人、双人舞之分。单人舞时也另由一人击鼓腰打着拍节,一人则边舞边击鼓。鼓之大小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孟尔丁氏。世居尼尔吉屯,隶布特哈正白旗。咸丰(1851—1861)时,随多隆阿军作战。同治元年(1862),授总管加副都统衔。次年,为记名副都统,以失约束革职。旋因功复原官,赐号
见“天山”(216页)。
后燕中宗昭武帝慕容盛年号。399—401年,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