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钦木
参见“阐”(2105页)。
参见“阐”(2105页)。
见“白朗”(595页)。
1869—1944清末民初著名伊斯兰教经师、阿拉伯文书法家。字植卿,经名苏来曼·阿布·凯里姆。云南通海县下回村人。回族。自幼承袭家教,先后从师开远合羽辉、纳兴荣,为清末著名经师马联元高足。精通阿拉伯文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
见“耶律李胡”(1312页)。
唐代蒙巂诏王。为见于史载的该诏第一世王。乌蛮。统辖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北部及漾濞彝族自治县、永平县一部份,在※六诏中最大。卒,无子,弟佉阳照嗣位。参见“蒙巂诏”(2329页)。
吐蕃早期西南古小邦名。地在今亚东一带喜玛拉雅山谷地区。人口5万户。有城邑,多旁涧溪而筑。“男子缯束头、衣毡褐。妇人辫发,短裙”。“婚姻以财聘”。“死者葬于野、不封树”。“刑有刖、劓”。唐贞观二十年(6
1452—1507明代西藏噶举派高僧。藏族。生于后藏娘堆地方之扎西喀噶。其父桑吉拜登系持密咒者。初取名却吉伦保,7岁时从噶举派大堪布贡噶桑吉受沙弥戒。后随萨迦大师云登甲错学萨迦派佛法,隐迹高山岩窟,潜
见“塔儿忽台”(2159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藏传佛教(喇嘛教)宁玛派之俗称。因该派僧人以红袈裟为僧装、戴红帽,故称。详见“宁玛派”(6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