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首归
北魏时高昌王。阚伯周子。太和(477—499)初,父卒,弟阚义成继位。岁余,受柔然支持,杀弟自立为王。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作五年,481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为高车王阿伏至罗所杀。
北魏时高昌王。阚伯周子。太和(477—499)初,父卒,弟阚义成继位。岁余,受柔然支持,杀弟自立为王。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作五年,481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为高车王阿伏至罗所杀。
见“劄里卫”(2453页)。
书名。元贡师泰(1298—1362)撰。10卷,拾遗1卷。作者宣城(今属安徽)人,字泰甫,号玩斋。少承其父贡奎家学,又从吴澄受业,复与虞集、揭傒斯等同游。文章具有源本。累官监察御史,吏部、兵部侍郎,礼
见“衙内指挥使”(2370页)。
县名。位于贵州省东南部,为少数民族杂居区。西晋初,分汉代且兰地置万寿县,为牂牁郡治所在地。隋以其县地扩大置牂牁县,为牂州郡治。唐划牂牁县沿江(今乌江)南岸地置建安县,仍为牂州治。乾符三年(876),以
①古族名。一作蜒。南蛮的一支,亦称蛮蜑。分布在今湖北西南及四川东部。后渐向东南迁徙,进入湖南等地。其地山险水滩,人多戆勇。无蚕桑,少文字。汉代的赤甲军常取其民。蜀汉时,以其劲卒3千为连弩士,后移汉中。
南北朝晋熙郡诸民族的总称。以郡名为族称。分布在今安徽潜山一带。北魏太和(477—499)初,首领梅式生率部举兵,斩北魏晋熙太守阎湛之、晋安王子勋等,附刘宋。受封为高山侯,食所统牛岗、下柴2村30户。其
有关外商于西藏进行贸易应遵守之规定。乾隆五十八年(1793)善后章程规定:准许在藏居住贸易的巴勒布、克什米尔等进行兴贩,由其头目按名造册,存驻藏大臣衙门备查;巴勒布商民每年准贸易3次,克什米尔商人每年
即、“龟兹”(1105页)。
明置。永乐三年(1405),湖广都指挥佥事谢凤等招抚答意苗民,苗族首领石各野等内附。设答意长官司,以石各野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蠲免其民租徭等。隶贵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区。
见“火儿赤”(3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