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老丁
元代伊斯兰教经师。别号奥思玛。祖籍波斯(今伊朗),世代皆巨商。以资助元世祖忽必烈(1260—1294在位)征西域有功,赐官不仕,获赐田宅于京师(今北京),遂留居焉。延祐年间(1314—1321),以“回回大师”之教职居杭州。捐资重建文锦坊南之真教寺(即今凤凰寺),为我国东南沿海四大礼拜寺之一。卒,葬於此。子孙皆仕元。
元代伊斯兰教经师。别号奥思玛。祖籍波斯(今伊朗),世代皆巨商。以资助元世祖忽必烈(1260—1294在位)征西域有功,赐官不仕,获赐田宅于京师(今北京),遂留居焉。延祐年间(1314—1321),以“回回大师”之教职居杭州。捐资重建文锦坊南之真教寺(即今凤凰寺),为我国东南沿海四大礼拜寺之一。卒,葬於此。子孙皆仕元。
①见“土土哈” (64页)。 ②见“脱脱哈”(2081页)。
①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太宗※窝阔台后裔,俺都剌之子。初附叛王海都反世祖忽必烈。成宗大德五年(1301)海都兵败走死。十年,皇侄海山(武宗)进兵也儿的失河(今额尔齐斯河),遂与诸王明理帖木儿等归降
中亚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新疆识略》作纳木干。清代浩罕汗国四城之一。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曼甘。乾隆二十四年(1759),内附清朝。光绪二年(1876),被沙俄吞并。
书名。乾隆三十七年(1772)傅恒等奉敕编纂。有前、正、续三编。首编54卷,自康熙三十九年(1700)七月乙未起,迄于乾隆十八年(1753)九月壬申;正编85卷,自乾隆十八年十一月甲戌起,至乾隆二十五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
清嘉道年间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反清叛乱。先后有4次。嘉庆二十五年(1820),张格尔(新疆喀什噶尔人,维吾尔族,幼居浩罕)纠集安集延阿哈呼里等百余人、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萨雅克部、冲噶巴什部等50
?—812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
召庙名。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西五十里什报齐村北大青山之阳。蒙古语称纳苏达阿萨拉勒图苏默。清顺治十二年(1655)建。康熙年间大殿落成,呈报清廷,康熙帝赐名慈寿寺。由建寺者察罕迪彦齐呼图克图为第一任住持,
①(?—1676)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世居佛阿拉地方。塞楞鄂哈思瑚五世孙。顺治元年(1644),任笔帖式,迁刑部主事。九年(1652)加骑都尉世职。十年,迁刑部郎中。十三年(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