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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斜离底”(2076页)。
见“斜离底”(2076页)。
唐代在东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贞观四年(630),平服颉利可汗后,以其右方部众(漠南)置。擢其首领为都督,使治其众。侨治朔方(今陕西横山县北白城子)。贞观二十三年(649),以其原有部众及俟利苾可汗
契丹传说中的远古国主。见载《契丹国志》。为一骷髅,在穹庐中以毡盖之,人不得见。国有大事,则杀白马灰牛以祭,变人形主事。事毕,入化骷髅,后因人偷视,不复在。
明代东海女真的一支。又作恰拉、奇雅喀喇、恰喀尔、乌德赫、乌得挨、乌德盖。乌德赫,满语意为“林中人”。居今乌苏里江以东科尔玛河、斯维特拉亚河、萨马尔加河、伊瞒河、瓦卡河、毕金河、霍尔河等诸河沿岸。以渔猎
1671—1741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圣祖弟恭亲王常宁女,圣祖抚为长女。初封和硕纯禧公主。康熙二十九年(1690)三月,下嫁蒙古科尔沁台吉班第。班第任内大臣、都统、前锋统领。三十一年(1692)
蒙古语。又作“罕”。汉籍一般译为“可汗”或“汗”,《元朝秘史》释作“皇帝”。为蒙古建国前诸强部首领及蒙古国君主的通称。古代北方民族鲜卑、柔然、突厥、回鹘、契丹之国主曰“可汗”,蒙古沿袭之。据《秘史》载
清代新疆阿克苏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阿克苏。三十二年(1767)并归乌什,改置领队大臣。嘉庆二年(1797)复旧制。衙署置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5员、书识5员,分管印房、粮饷
见“只儿蛮卫”(551页)。
见“塔里木河”(2161页)。
见“玉元鼎”(475页)。
西夏文译汉文儒家经典。写本,草书,蝴蝶装。除最后一章稍残外,全书保存基本完整。共77面,页面24×14.7厘米,面7行,行20字左右。注释比正文低一格。原文为宋吕惠卿注本,前5页为吕注序译文。译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