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都
彝语音译。亦作玛堵、麻都。意为祖灵。解放前川、滇、黔的彝族,在老人死后立即用竖长横短的两根木条扎成一架,长者为人体,短者为人臂,顶端粘羊毛为头发,下部披细草作衣裳,表示祖先灵魂藏其中。招魂之后供于居室上方墙壁上,年节时祭祀。数载后,※毕摩念经超度,根据《指路经》所说迁徙路线,送到祖先迁来之方向,藏入山洞中。
彝语音译。亦作玛堵、麻都。意为祖灵。解放前川、滇、黔的彝族,在老人死后立即用竖长横短的两根木条扎成一架,长者为人体,短者为人臂,顶端粘羊毛为头发,下部披细草作衣裳,表示祖先灵魂藏其中。招魂之后供于居室上方墙壁上,年节时祭祀。数载后,※毕摩念经超度,根据《指路经》所说迁徙路线,送到祖先迁来之方向,藏入山洞中。
蒙古斡亦剌部贵族。亦称塔剌海古儿干(驸马)。不花帖木儿孙,札乞儿古儿干之子,伊儿汗国旭烈兀内侄孙。任伊儿汗国斡亦剌千户长(一说万户长)。曾先后娶旭烈兀女忙古鲁干及孙女阿剌忽都鲁为妻。元贞二年(1296
赫哲语音译,意为晒生肉条子。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以鱼兽肉为主食,在打到野兽肉吃不完时即晒成肉条储存备食。有生晒、熟晒两种。打到鹿、狍,肉剩余很少时即生晒,其法是将脊背肉和腿肉
?—174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辅国公衮占次子。康熙五十二年(1713)父死,袭札萨克辅国公。五十四年(1715),受命于本地备御准噶尔部,散秩大臣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为换亲,即双方儿女互为婚姻。以自家女儿嫁给对方为儿媳,又娶对方家女儿为儿媳。此种形式在贫苦牧民中较普遍。程序虽与一般结婚相同,但手续较简便,经济上也较节约。
明代东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之一部。亦译阿速、阿速惕、阿萨特、哈连等。其祖先是伊朗语系的游牧民族,流动于咸海、里海以北地区,亦称作阿思、阿兰。蒙古成吉思汗十六年(1221),为速不台所败。窝阔台十一年(
见“开圣丹宝”(215页)。
古水名。所指众说不一,主要有四说:或认为是嫩江下游西岸支流绰尔河;一说是嫩江中游支流阿伦河;有说是阿伦河南之音河;旧说为济沁河。南北朝时,从东北重镇和龙(今辽宁朝阳市)入室韦族境途经此水。
古代百越、俚僚等南方少数民族使用的重器,近现代为壮、布依、侗、水、仡佬、苗、瑶等民族节日和宗教活动中的重要乐器。今分布在两广、云、贵、川等地,以广西为最多。一说系由铜釜演变而成。据考古发掘及古籍所载,
西夏文译佛经。汉文本简称《金刚经》,后秦鸠摩罗什译。西夏文译者佚名。题款载西夏仁宗御校。1卷,木刻本,页面19.1×9厘米。前有说法图和发愿文。经文分32分,每分前有标题一行,如“法会因缘分第一”等。
乌兹别克族婚俗之一。意谓正式订婚期。一般在办结婚仪式前一段时间举行。依照习惯,通常由女性办理。当天,男方母亲要端着一个用“达斯特汗”(类似餐巾)包着的托盘,带一只大绵羊,在女性亲友陪同下送往女家,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