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斤
见“赫哲族”(2422页)。
见“赫哲族”(2422页)。
约1836—1871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本名顾馥春,参加哥老会后,为首领之一,称大五,故称岩大五。贵州都匀府凯塘(今凯里凯棠寨)人。苗族。咸丰三年(1853),参加※高禾、※九松领导的苗民起义
《绥远问题协商委员会关于绥远划界、交通、金融、贸易,派遣驻归绥联络机构等具体问题的协议》的简称。1949年6月8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和傅作义双方代表组成的绥远问题协商委员会,在北平协商签订。共6项17款
明代贵州水西宣慰司(治今黔西县)宣慰使。彝族。阿写子。隆庆(1567—1572)至万历五年(1577)间任职。史称淫虐。因家务之争杀原宣慰使安万铨之子安信,安信之兄安智告其谋反,并密结永宁宣抚使奢效忠
辽代渤海国遗民所建定安国王乌玄明年号。起迄年不详,史有其“六年”之记事。一说976—981年,凡6年。
47—165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小名淤漱。第二世王类利之孙;父再思,为古邹加;母夫余族人。汉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年)慕本王被杀,子孙不肖,国人迎立之为王。时年7岁,母摄政。在位时,继续兼并邻近诸部,巩
?—503武兴国君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杨文弘之子。南齐建元四年(482),父卒,堂兄杨后起继位。他被北魏封为白水太守。既而,自立为王,被后起击败。永明元年(483),被齐封为秦州刺
1151—1197金朝将领。本名神思。咸平路(治今辽宁开原东北)酌赤烈猛安莎果歌仙谋克人。契丹族。石抹氏。武勇过人。以荫补吏部令史,入为大理知法,迁同知亳州(今安徽亳县)防御使事。章宗明昌元年(119
见“完颜永蹈”(1151页)。
见“耶律弘基”(1308页)。
高句骊国官号。在诸史所列高句骊国12级“大官”名号中,其仅见于《新唐书》,为第四等级,位于“太大使者”之下,※大使者”之上,并记其秉国政,三岁一易(称职者不拘年限);更代时有不服者则率兵相攻,其王闭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