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契丹族强大后对东北女真民族的一种不等价的交换。契丹建国后,对女真设有榷场,进行贸易往来,女真以北珠、人参、生金、松实、白附子、蜜蜡、麻布之类交换,契丹有意压价,欺行霸市,并对女真人进行凌辱,此谓“打女
(?—1534,一说为1520) 明代海西女真首领。又作舒和德。纳喇氏。哈达部著名首领※王忠父(一说为伯祖父)。明正德(1506—1521)至嘉靖(1522—1566)初年,为塔山前卫左都督。居松花江
见“陇川宣抚司”(1255页)。
见“仲父房”(799页)。
见“五姓蕃”(263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圣宗※兴圣宫。是词尚作名号,《辽史·萧海瓈传》:“海瓈……继娶嘲瑰翁主。”
即“宇文丘不勤”(901页)。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埿绿能啰”。属中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6都案、17案头。
?—1395明初将领。又名国胜,字宗异。回族,安徽定远人。出身地主家庭。自幼喜读兵书,讲论兵法,精于骑射。元末随父避于山中,据寨自保。至正十二年(1352),与兄国用率众归附朱元璋,备宿卫,居帷幄,参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的传统发饰。亦作椎结、高髻。其式将头部周围剪短,将中央长发挽为高髻,如锤如椎,置于头顶或脑后。古时百越民族多此发式。《吴越春秋·吴太伯传》载:吴寿梦元年(前585),寿梦对